鎮江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待遇報銷標準詳細


鎮江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待遇
【鎮江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待遇報銷標準詳細】1 , 參保人員年度內個人自付的醫保制度內基本醫療費用,累計達1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 , 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支付60%;累計在10萬元以上部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支付70% 。
2,患終末期腎病進行透析治療,醫保制度內門診醫療費用的個人支付部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再給予支付70% 。
3,凡第一診斷是城鄉居民特殊重大疾病保障范圍的病種,在二級以上醫保定點醫院救治并采取全程規范化治療的,發生的醫保制度內住院醫療費用的個人支付部分 ,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再給予支付50% 。

特殊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病種范圍暫定為: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腦梗死、精神病、耐多藥結核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原發性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乳腺癌、宮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尿道下裂等18種病種 。
鎮江市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普通門診統籌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生的醫保制度內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含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兒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年度內基金支付最高限額1000元 。
 ?。?)慢性病門診統籌

參保人員在本人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生的規定范圍內慢性病病種的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內支付最高限額為2500元 。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的慢性病病種范圍暫定為:高血壓病、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癥、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臟病、腦血管意外恢復期及后遺癥期、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綜合癥、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征等12種 。
參保人員在定點的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發生的規定范圍內慢性病病種的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內支付最高限額為4500元 。

定點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慢性病病種范圍暫定為:精神病、慢性肝炎、癲癇、結核病等4種病種 。
 ?。?)門診特殊病統籌
完善原居民醫保特殊重大疾病門診統籌待遇,統一調整為居民醫保門特待遇,病種范圍為全省統一的居民醫保門特病種及原鎮江市居民醫保門特保留病種(保留病種為政策實施前我市已納入居民醫保特殊重大疾病門診診治病種,超出省規定范圍的兩類病種,按規定繼續保留,相應的待遇保障水平參照本市門特待遇保障水平) 。參保人員年度內發生的門特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以下待遇支付:
1-1,門特醫療費用直接進入共付段 , 由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門特和住院共用年度費用限額 。慢性腎功能衰竭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不設年度費用限額 。
1-2,參保人員進行慢性腎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療,發生門特醫療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享受原居民大病保險特殊重大疾病門診待遇 。原居民大病其他特殊重大疾病門診診治病種待遇不再執行,并入居民醫保門特待遇 。
1-3,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慢性病病種范圍中,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腎功能衰竭(限非透析)納入居民醫保門特病種范圍;原定點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慢性病病種范圍中,再生障礙性貧血、結核病中的肺結核納入居民醫保門特病種范圍 。以上病種原慢性病門診統籌待遇不再執行,并入居民醫保門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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