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特殊病種門診報銷規定 鎮江門診特殊病怎么報銷?


鎮江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統籌
完善原居民醫保特殊重大疾病門診統籌待遇,統一調整為居民醫保門特待遇,病種范圍為全省統一的居民醫保門特病種及原鎮江市居民醫保門特保留病種(保留病種為政策實施前鎮江市已納入居民醫保特殊重大疾病門診診治病種 , 超出省規定范圍的兩類病種 , 按規定繼續保留 , 相應的待遇保障水平參照鎮江市門特待遇保障水平) 。參保人員年度內發生的門特醫療費用,由居民醫?;鸢匆韵麓鲋Ц叮?br />
1-1 , 門特醫療費用直接進入共付段,由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門特和住院共用年度費用限額 。慢性腎功能衰竭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不設年度費用限額 。

1-2,參保人員進行慢性腎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療,發生門特醫療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享受原居民大病保險特殊重大疾病門診待遇 。原居民大病其他特殊重大疾病門診診治病種待遇不再執行,并入居民醫保門特待遇 。

1-3,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慢性病病種范圍中,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腎功能衰竭(限非透析)納入居民醫保門特病種范圍;原定點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慢性病病種范圍中,再生障礙性貧血、結核病中的肺結核納入居民醫保門特病種范圍 。以上病種原慢性病門診統籌待遇不再執行,并入居民醫保門特待遇 。
居民醫保基本醫療最高支付限額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內支付參保人員門診和住院基本醫療費用累計最高限額為30萬元,超過部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療等部分規定范圍的特殊重大疾病醫療費用不設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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