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常州買房落戶政策規定 外地人在常州買房落戶政策

外地人在常州買房落戶政策規定 外地人在常州買房落戶政策

外地人在常州買房落戶政策
外地人在常州有社保即可買房落戶
申請條件:
對年齡不超過35周歲者,不再設置合法穩定住所條件,合法穩定就業并依法繳納社保、申領居住證的人員,可以申請落戶;年齡35周歲以上 , 有合法穩定住所(如果租賃房屋須按照規定辦理租賃登記備案、且合法穩定就業并依法繳納社保)、申領居住證的人員,可以申請落戶 。
拆遷安置小區可以辦理市外遷入 。對于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征地拆遷安置小區,可以憑拆遷安置結算單或安置房屋協議等相關房屋安置證明資料,辦理購房落戶、投靠親屬等市外遷入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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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列表: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房地產權證》(自建合法房屋的還需提供《土地使用權證》);
3、購房發票(自建合法房屋除外);
4、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隨遷配偶應提供其《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隨遷子女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遷出地派出所的調查核實證明 。購買二手轉讓房屋的,購買者需入住滿2年(以《房地產權證》簽發日期計算) , 并且在原設立的家庭戶戶口全部遷出后,方準予辦理戶口遷入 , 設立新的家庭戶 。

合法穩定住所 , 是指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產權住房和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合法穩定住所不動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 農村地區自建房尚未辦理完成不動產登記的,可以提交建設工程許可、宅基地使用等相關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能反映出房屋用途的,申請辦理戶口登記時還應當提供房屋土地使用證 。

【外地人在常州買房落戶政策規定 外地人在常州買房落戶政策】流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
網上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可以在網上先申請,上傳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后,再攜帶材料原件到派出所窗口辦理 。
預約入口:
點擊進入: 常州微警務
武進公安微警務
江蘇政務服務網
省內可網上辦理,遷移時間較短 , 預計3個工作日 , 具體信息以派出所信息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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