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東莞大朗鎮安居房申購政策 大朗買房政策


2024東莞大朗鎮安居房申購政策
申購對象及申購條件
(一)申購對象為大朗鎮和市屬單位符合共有產權住房定向配售條件的人員 。
(二)申購條件如下:
1.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 。(頂尖人才、特色人才、創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發人才及東莞市優才卡持有者不受此項條件限制) 。申購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東莞市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 。農民安居房未辦理產權登記但已錄入市農房臺賬的,或經批準正在實施建設的,應統計為自有產權住房 。
2.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3年;不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5年 。
3.與本鎮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公職人員以入編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并逐月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養老保險繳納單位須一致) 。
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本科或以上學歷;高級工或以上職業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具有本市戶籍10年及以上 。
5.符合以下五項條件之一:
一是屬市相關部門認定的頂尖人才、特色人才、創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發人才及東莞市優才卡持有者 。

二是當前工作單位屬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級倍增企業,市級百強創新企業、市級瞪羚企業,市級或以上工業設計中心及工業設計研究院、市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企業,單項冠軍企業,“東莞建造”優質施工企業 ,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 。
三是獲得以下榮譽之一:近5年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發明人(以國家知識產權局首次公開登記在案的前三發明人為準),東莞市技術能手,東莞市職工技術標兵、東莞市五一勞動獎章、東莞市勞動模范 , 東莞市級或以上黨委政府頒發的獎項 , 廣東省級或以上職能部門頒發的獎項 。
四是大朗鎮認定申購時限的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或我鎮納稅前50名以內的工業企業負責人及高管;當前工作單位為重點項目、市重大項目投資運營企業 。
五是通過我鎮領導班子聯席會議的特殊人才 。
申購條件涉及對年齡、婚姻、戶籍、基本養老保險繳交、房產等時間的計算,以配售公告發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為截止計算時點 。

申請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政府投資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補貼的 , 應在辦理網簽前騰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發放(申領)住房租金補貼 。
【2024東莞大朗鎮安居房申購政策 大朗買房政策】申購配售工作安排
(一)發布公告(2024年1月8日)
(二)網絡申購(2024年1月15日-2月26日)
申購人可在2024年1月15日至2月26日登錄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http://zjj.dg.gov.cn/),點擊“數字住建”統一門戶圖標進入,如實申報個人及家庭成員、戶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諾 。
(三)搖號排序(2024年2月28日)
網絡申購截止后,對成功登記的申購人進行公證搖號(抽簽)確定次序 。
搖號時間:
2024年2月28日下午15時00分
搖號地點:
廣東省東莞市常平鎮常馬路7號辦公大樓廣東省東莞市東部公證處
(四)搖號結果公示(2024年2月28日-3月3日)
搖號結果在大朗鎮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及“荔香大朗”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布 。

(五)現場參觀(2024年3月2日-3月3日)
根據選房次序按照項目房源數1:2倍數初選出入圍申購人及后備申購人,可以前往項目現場參觀樣房(參觀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
(六)資格審核(2024年3月4日-3月14日)
根據選房次序按照項目房源數1:2倍數初選出入圍申購人及后備申購人,根據搖號結果公示入圍申購人應在3月4日至3月14日在申購系統上傳材料電子版并向陽光城翡麗花園銷售中心提供紙質材料 。在此期間,后備申購人自愿在申購系統上傳材料電子版并向陽光城翡麗花園銷售中心提供紙質材料 。若有入圍申購人退出或不符合條件,后備申購人須在收到遞補通知后24小時內上傳資料,并提交紙質資料至陽光城翡麗花園銷售中心,以供報送審核,有意向遞補參加選房的申購人應保持通訊暢通 。如因申購人個人原因導致未能收到遞補通知,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料的,視為其放棄遞補 。審核結果在3月15日發布,如有異議可進行電話咨詢:82816628 。
(七)按序選房(2024年3月17日)
選房測試:2024年3月16日;
一次公測:下午15:00公測;
二次公測:晚上20:00公測 。
正式選房:2024年3月17日10時00分正式選房;
簽到:上午9時00分進入系統,進行簽到;
等候區:簽到成功后進入等候區,收藏意向房號;
選房區:將依次按選房順序進行選房,每個順序號為一輪,每輪60秒選房時間 。
(八)購房確認(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
成功選房的申購人前往指定地點與代持機構簽訂房屋認購書、繳納定金,并按約定時間簽訂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以及繳納房款,逾期視為放棄 。
(九)提交遞補(2024年3月23日-3月24日)
因申購人放棄選房或放棄購房確認,導致本輪選房購房結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根據選房次序按照剩余房源數1:2倍數選出首批遞補入圍申購人,于3月23日在公證處的監督下,由代持機構工作人員按搖號順序進行電話、短信通知入圍申購人,有意向遞補參加選房的申購人應保持通訊暢通,申購人需于3月23日-3月24日在申購系統進行上傳資料,并提交紙質資料至陽光城翡麗花園銷售中心,以供報送審核 。如因申購人個人原因導致未能收到遞補通知,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料的,視為其放棄遞補 。審核后在鎮街(園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進行遞補名單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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