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參保手續辦理時間

天津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參保手續辦理時間

天津工傷保險參保:
辦理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地的經辦機構為其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 。
參保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工作人員、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

企業工傷保險登記:
【天津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參保手續辦理時間】企業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同步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地的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 。
登記事項變更:
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或者注銷手續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