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戶口遷入政策 2024威海戶口遷移辦理指南


一、購房遷入落戶須知
(一)遷入條件 。
公民通過合法途徑獲得住房,并取得房產證書的 。
(二)需提供的材料 。
1、申請遷入人員的戶口簿;
2、房產證;
3、結婚證(離婚后再婚的提供離婚證或判決書、協議書);
4、出生醫學證明;
5、身份證 。
二、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遷入條件 。
1、被投靠人的常住戶口須在本地;
2、須有合法穩定住所,即有屬于被投靠人或投靠人的房產證書;

3、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須是未婚 。
(二)需提供的材料 。
1、申請人和遷入人員的戶口簿;
2、房產證;
3、結婚證;
4、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派出所證明、單位檔案等);
5、個人未婚聲明;6、身份證 。
三、工作調動及招工遷入落戶須知
(一)遷入條件 。
1、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考錄、招聘和調動的;
2、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或有合法穩定職業,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以上的;

3、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有合法穩定職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
1、遷入人員的戶口簿;
2、勞動、人事部門簽發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3、行政介紹信或商調函;
4、學歷證書;
5、職業資格證書;
6、社會保險繳納憑證;
7、身份證 。
四、新生兒落戶須知
(一)落戶條件 。
1、新生嬰兒應在一個月內登記常住戶口,隨父隨母自愿選擇;

2、父母一方是家庭戶、一方是集體戶的,新生兒應落在家庭戶上 。
(二)需提供的材料 。
1、父母的戶口簿;
2、出生醫學證明;
3、一孩生育證、二孩生育證;
4、父母戶口所在單位或村委會出具的接收證明 。
五、大中專畢業落戶須知
需提供的材料 。
1、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
2、原學校所在地派出所簽發的戶口遷移證;
3、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4、學歷證書;
5、單位或接收地(村或居)的接收證明 。
六、死亡注銷戶口須知
(一)注銷條件 。
公民死亡后一個月內,戶主、親屬或村(居)委會應為其注銷戶口 。
(二)需提供的材料 。
1、死亡公民的戶口簿;
2、戶主、親屬或村(居)委會辦理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
【威海市戶口遷入政策 2024威海戶口遷移辦理指南】3、死亡證明或推斷書等死亡證明材料;
4、死亡公民的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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