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業金發放期限 合肥失業金發放期限是多少


合肥失業金發放期限(2024年最新)
【合肥失業金發放期限 合肥失業金發放期限是多少】失業人員應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計算 。(詳見下表)
累計繳費年限享受期限滿1年不足1年半3個月滿1年半不足2年4個月滿2年不足2年半6個月滿2年半不足3年7個月滿3年不足3年半9個月滿3年半不足4年10個月滿4年不足5年12個月滿5年不足5年半14個月滿5年半不足6年15個月滿6年不足6年半16個月滿6年半不足7年17個月滿7年不足10年18個月滿10年19個月滿11年20個月滿12年21個月滿13年22個月滿14年23個月滿15年15年以上24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按其重新就業后的繳費時間核定其本次應當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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