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案件刑訴法多少條 撤銷案件根據刑訴法哪一條規定

撤銷案件根據刑訴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
【撤銷案件刑訴法多少條 撤銷案件根據刑訴法哪一條規定】此外,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也明確作出了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七十八條規定:對于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公安機關提出糾正違法意見 。公安機關接到檢察院的意見后,應當審查,對不屬于立案情形的,應當撤銷案件,如果屬于其他部門立案管轄范圍的,應當將案件材料移送給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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