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居民醫保在非定點醫院怎么辦理現金報銷


【提問】
武漢居民醫保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或異地進行就醫住院時,該如何辦理現金報銷?
【回答】
參保居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或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需由個人墊付 , 經備案或核準后,普通居民在治療結束30日內,大學生在治療結束90日內,持以下資料到轄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結算 。

報銷材料:
(1)情況說明;
(2)住院發票(原件)、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原件) ;
(3)全套住院病案資料:①病案首頁,②出院小結,③臨時醫囑、長期醫囑,④手術記錄和麻醉記錄(手術患者附報),⑤住院期間相關檢查報告單(到醫院的病案室復印) ;
(4)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未成年人戶口本(復印件);
(5)本人或監護人銀行借記卡(I類賬戶)和開卡人身份證(復印件) (備注銀行卡開戶行信息) ;
(6)新生兒病歷資料上的姓名與醫保信息系統登記姓名不一致的 , 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以及新生兒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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