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溫州龍港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對象


溫州龍港市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是指:
1.脫貧家庭成員、城鄉低保特困家庭成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持證殘疾人、長期失業人員(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大齡失業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人員、被征地農民(失海失涂退漁人員)等人員中的生活困難人員;

2.國有、集體企業下崗的“4050”人員(男50至60周歲,女40至50周歲) 。對于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20萬元以上的或家庭擁有非營運車輛的人員 , 不享受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
生活困難人員標準參照《關于印發<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的通知》(浙民助〔2019〕134號)規定執行 。就業困難人員以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信息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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