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住房補貼條件 什么人可以申請海寧市住房租賃補貼


什么人可以申請海寧市住房租賃補貼?
【海寧住房補貼條件 什么人可以申請海寧市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對象和家庭成員的認定
(一)申請對象
申請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的申請人應由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 。特殊情況下,申請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 。

(二)家庭成員
本輪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對象為:在本市共同生活、穩定就業的中低收入外來務工人員家庭 。家庭成員組成按如下認定:
(1)夫婦(含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居民)與年齡在33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其中18周歲以下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 。離異人員的未成年子女,以法院判決書或婚姻登記處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所確認的撫養權為依據,確定子女是否計入該戶人口 。
(2)子女皆已婚或無子女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夫婦組成的家庭 。
(3)年滿33周歲及以上的單身居民 。
(4)由福利院扶養長大,年滿18周歲(含)的孤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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