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繳存常見問題匯總 東莞公積金繳存常見問題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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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1
單位需要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嗎?
專業解答
需要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應為其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繳存登記,對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因此,試用期內單位也必須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
提問2
單位欠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職工追繳時,往年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如何確定?
專業解答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但不得超出當年我市規定的繳存基數上下限范圍(當前為1900-27391元) 。
職工追繳時可向公積金中心提供相應的工資收入證明材料進行佐證,包括但不限于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非“完稅證明”)、銀行工資流水(需注明“工資”等字樣,或顯示轉入方為所追繳單位)、特殊單位格式的連續性工資單、加蓋單位印章的工資條等可以證明工資收入的材料 。
提問3

公司已辦理了自動托收,為什么還會逾期未繳?
專業解答
付款賬戶掛失、凍結、銷戶或余額不足等原因均可能導致未能按協議發起托收繳存,此時托收業務將自動暫停 , 需要到單位歸集銀行承辦網點或登錄單位網上辦事大廳恢復正常匯繳后才能托收 。
【東莞公積金繳存常見問題匯總 東莞公積金繳存常見問題匯總】若非上述原因,請致電至12345熱線下單到公積金中心查詢 。
提問4
為什么我單位會收到《關于逾期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醒函》?
專業解答
公積金中心稽查到收到文書單位逾期數月未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故發此通知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
逾期繳存住房公積金將影響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 , 收到文書單位應自查自糾并整改 。
提問5
公司能否與職工簽訂協議,通過補償金的方式免除住房公積金繳存義務?
專業解答
不能!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

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必須依法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其繳存具有強制性、義務性和專屬性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定方式和數額及時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通過協議的方式來改變繳存方式或者減免繳存義務 。
提問6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哪里辦理?是否收費?
專業解答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線上、線下均可辦理,辦理業務不收取任何費用 。
線上: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招商銀行官方APP;
線下:全市12家住房公積金歸集銀行的公積金服務網點 。包括: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東莞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浦發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交通銀行、工商銀行、中信銀行 。

提問7
公司沒有為我繳存住房公積金,我可以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嗎?
專業解答
不可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等相關規定 , 職工應督促用人單位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法定義務 。如果單位不履行義務,職工可向公積金中心投訴、舉報 。另外 , 職工不得同時以在崗職工身份和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 。
提問8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公積金是否可以申請商轉公?
專業解答
靈活就業人員簽訂并依約履行《東莞市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協議》的,按照“2.1乙方依規依約履行了繳存義務,可依規向甲方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依規享有租住或購買政府保障性公共住房的權利,具體按照本市相關規定執行”的條款,在符合貸款條件時 , 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商轉公 。
提問9
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銷戶提取時,能否把作為在職職工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一并提取出來?
專業解答
可以 。假設張某此前曾繳存過住房公積金,失業后賬戶封存在公積金中心,個人賬戶余額20000元 。隨后以靈活就業人員共繳存了3000元,符合條件并辦理銷戶提取,可共提取23000元 。
提問10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公積金并辦理了“商轉公”,還貸過程中能否進行公積金提?。?
專業解答
在正常還貸期間可按照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ū臼泄鶇睿┙刑崛?nbsp;, 對貸款無影響 。
提問11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與單位在職職工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有什么區別?
專業解答
除自愿繳存協議特別約定外,靈活就業人員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和管理等方面,適用本市規定,平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 ,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①靈活就業人員只能匯繳當月住房公積金,不能補繳 。
②靈活就業人員匯繳住房公積金只能通過綁定銀行卡的方式以“自動托收”或“手動托收”匯繳 。
③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繳存比例應為2%的整數倍 。
④除《協議》的特別條款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時不得同時以在崗職工身份繳存 。
⑤滿足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辦理“銷戶提取” 。
詳情可咨詢東莞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或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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