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不動產權屬證書時間限制


取得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時候?
4月30日前已取得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的,按《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指標內容及計分方法》計分 。
4月30日前尚未取得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如在5月31日之前取得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納入積分,共40分 。

5月31日至6月6日 , 各區鎮積分入學辦理窗口受理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的積分登記及學區變更 。
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后,4月10日至4月30日17時內將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積分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區鎮便民服務中心積分入學窗口 。窗口初步審核后,退還原件 , 復印件與“積分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表”經申請人簽名確認后一起存檔,實行一人一檔 。
【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不動產權屬證書時間限制】
窗口初步審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包括:
1.戶籍相關證明材料(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等) 。

2.居住證及相關證明材料(有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可不提供居住證) 。
3.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遵循每5年認定一名學區生的原則 。租住房屋同樣遵循每5年認定一名學區生的原則,提供無房證明,有規范的合同 , 并且房東持身份證和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現場確認) 。
4.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證明材料 , 或者法人登記證(2023年4月30日前),或者工商營業執照(2023年4月30日前)且仍在經營 。
5.先進典型(見義勇為、勞動模范、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6.專業技術職稱審批材料及證書、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
7.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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