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指南 佛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市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指南(市內遷移)
一、辦理條件:
本市戶籍居民租賃產權屬政府的房屋,經房管部門核定的使用人員,可申請遷移 。
二、辦理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佛山市內戶口遷移申請表》 。
2、申請人、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或以上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 。屬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如遺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按規定出示電子證照證明身份及《遺失申明》) 。
3、房管部門出具的政府產權房屋安排(租賃)使用證明,證明無法反映全部使用人情況的,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補充證明 。
【佛山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指南 佛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暫行辦法】4、婚姻關系證明 。已婚的 , 提供結婚證 。離婚的 , 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
5、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父母的結婚證 。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戶口跟隨撫養權屬方(或經撫養權屬方同意可跟隨另一方,由撫養權屬方現場簽署同意聲明書或提供公證書、律師見證書)遷移;非婚生育的現場簽署非婚生育說明 。

6、父母或成年子女隨遷且居民戶口簿上不能反映雙方關系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
注:
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其中1-3為必選項,4-6為如有則必選項),證明收原件 , 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由受理單位復印,其它復印件由申請人提交) 。
三、辦理流程:
(一)窗口辦理流程:
個別窗口由于業務量過大 , 采取“全預約”(即須先預約才能辦理)的方式辦理業務 。
1、提出申請 。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
2、審核審批 。遷入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審批后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
3、辦理入戶 。
(二)網上辦理流程:
申請人可以通過粵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預申請 。

1、申請人網上填寫表單申請 。
2、上傳所需審核的資料 。
3、戶政部門網上初步審核 。須補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補充 。材料齊全的 , 完成預受理,短信或電話通知申請人 。
4、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請入戶地戶政窗口辦理 。
注:線上辦理只是預受理,預受理通過后還需申請人帶齊資料到前臺正式申辦 。
四、辦理時限與費用:
辦理時限:符合入戶條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入戶 。
收費標準:
1、失、損壞補辦及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4元/證;
2、失、損壞補辦居民戶口簿,10元/本;
3、失、損壞補辦集體戶口簿,40元/本;
4、領居民身份證,20元/證;
5、失、損壞補領居民身份證 , 40元/證;
6、領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 。

五、注意事項:
(一)材料說明:
1、《佛山市內戶口遷移申請表》下載網址(單面A4打印):登陸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對應事項下載 。
2、為保證所提供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 , 凡提供的證件殘損、不全、污損或信息資料不全的,應到原發證機關換證或出具證明 。各種證明材料之間項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不一致等) , 應更改證件或出具變更證明或補充證明 。
3、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弄虛作假的,須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 。
4、如材料存疑或本單未列明的其他情況,請按民警告知給予配合 。
(二)其他說明:
1、每一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只能立為一戶;只允許一名擁有產權大于或等于房產共有人平均份額的產權人及其相應的直系親屬入戶(符合條件掛靠搭戶的除外)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 。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 , 不予立戶 。住宅房屋的界定標準:房產證件的用途欄記載為“住宅” 。
2、政策允許掛靠親友家庭戶的,每一家庭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掛靠搭戶一次 。
3、入戶地址戶口屬空掛戶或入戶地址房屋產權存在糾紛,產權人主動到戶政管理部門申報后,該房屋地址原家庭戶暫不辦理入戶業務 。
4、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包括結婚證、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公證書、法醫學鑒定書、可清晰反映雙方關系的戶口簿以及公安機關(或黨政機關人事部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等 。
5、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復印件由所在集體戶單位確認與原件無異 , 并加具公章后,視為已查驗原件使用 。
6、除父母雙方是現役軍人、父母雙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攜帶子女隨遷或出國(境)等特殊情形 , 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戶主立戶 。
7、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應隨父母遷移,不應留在遷出地跟隨除父母以外的其他親屬 。
8、2人或以上從同一戶內遷出,戶口簿反映不出家庭關系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
9、對可疑的申請材料需進行調查核實的,調查的時間不計入審批程序規定的時限內 。
10、采用隱瞞事實真相、編造虛假事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違法、違規辦理戶口登記事項并查證屬實的,不予受理;已違規辦理落戶的,注銷其戶口 , 收繳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構成違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11、市外遷入、市內遷移、主項變更等審批事項,必須自審批之日起半年內辦理,逾期不辦的,需重新申請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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