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離婚冷靜期之后要本人親自領證嗎


昆明離婚冷靜期之后要本人親自領證嗎
需要 。
根據要求,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自冷靜期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 , 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應證件和材料領取離婚證;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 , 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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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領婚姻登記證條件:
(一)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 , 至今一直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簿);
【昆明離婚冷靜期之后要本人親自領證嗎】(四)因婚姻登記證損毀、涂改或者與所持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申請補領的,當事人提交原婚姻登記證和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
(五)因婚姻登記證遺失的,當事人提交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
(六)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 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補領結婚登記證的雙方當事人共同到登記處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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