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昌困難職工建檔申報條件 宜昌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2024宜昌困難職工建檔申報條件
一、申報條件
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高中及以上)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 , 并且家庭收入扣減剛性支出(醫藥費、學費等)后 , 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的職工家庭 。

二、申報對象
在宜昌市內企事業單位、機關、社會組織就業的職工;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因公犧牲職工遺屬和工亡家屬家庭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建檔幫扶
1.本人或家庭成員為公司控股股東,在農村合作社務工的人員 。
2.子女在私立學校就讀或自費出國(境)留學的(不含優錄免費生),以及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
3.有在就業年齡段內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家庭成員的 。
4.本人或家庭成員為農村低保戶的農民工 。
5.本人及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船舶、工程機械以及大型農機具的,合計購買價格在15萬元以上的 。
【2024宜昌困難職工建檔申報條件 宜昌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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