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怎么辦理手續 南陽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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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婚生嬰兒出生登記
一、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婚生嬰兒(含超生嬰兒):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結婚證》;
3、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5、計劃內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證》 。
二、辦理步驟
【南陽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怎么辦理手續 南陽婚生子女出生登記怎么辦理】 ?。ㄒ唬┯ざ改富蚣嗷と訟蚧Э謁詰毓才沙鏊岢鏨昵?nbsp;, 戶籍民警審核,申報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 。

 ?。ǘ┪蕖凍鏨窖еっ鰲酚ざ幕Э詰羌? ,憑父母申請、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嬰兒出生情況證明以及其他規定材料,由社區民警調查核實并簽署意見,經主管所領導審核后報縣(市、區)公安機關批準后予以落戶 。

 ?。ㄈ┏齬?、滁儚孬民所生變灝?其父或母戶口在國內的 , 在其父或母處落戶,其父母均定居國外的,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不在的,可以在其他撫養人處落戶,其父母回國后將戶口遷至父母處 。
 ?。ㄋ模┫忠劬慫優幕Э詰羌?。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可以在其父母部隊所在地派出所以嬰兒姓名單獨立戶,也可以在該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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