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安州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貼申請條件


【綿陽安州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貼申請條件】安州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申報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政策 。(自有產權住房是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綿陽市安州區內已辦理登記或網簽備案的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住房、自建房、統建房和安置房以及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轉讓房產不滿3年的不予受理;共同申請人限定于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 。)

2.申請人在保障區域內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聘用)合同且至申請之日已由用人單位統一為申請人在安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含2年)并處于參保繳費狀態 。
3.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申請人,在保障區域內租住市場住房并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可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補貼 。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標準為:人均補貼面積16平方米,面積標準=人均補貼面積×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合計人數,面積標準最高不超過60平方米;補貼標準每月每平方米6元;月發放金額=面積標準×補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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