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事故需要開事故車嗎 交通事故車輛可以用嗎

處理交通事故需要開事故車嗎 交通事故車輛可以用嗎

【處理交通事故需要開事故車嗎 交通事故車輛可以用嗎】
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一般情況下,只要交通事故車輛沒有被交警扣留,那還是可以使用的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門并不會全部都要扣留車輛、行駛證的 。由于需要收集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暫時扣留事故車輛以及機動車行駛證 , 并且會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 。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 。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 , 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