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溫州甌海區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政策


2024年甌海區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
根據《溫州市深化企業外來用工子女入學便利化改革實施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新型居住證制度的通知》《甌海區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甌海實際,現就2024年甌海區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全員積分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積分對象
2024年甌海區適齡入學(一年級或七年級)的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
【2024年溫州甌海區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政策】二、積分必備條件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工作在甌海,且至少有一方在甌海區辦理“浙江省居住證” 。
三、積分獲取及入學報名步驟
第一步:積分獲取
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申請人,通過手機登錄“浙里辦” APP ,搜索“浙里新市民”應用,選擇“甌海區”,再申請獲取積分,辦理積分復核等業務 。
第二步:入學報名
在2024年甌海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公布后,參照招生文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浙里辦”完成新生入學報名工作 。
四、積分申請及入學報名時間
1、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積分申請時間
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申請人可在2024年新生入學報名時間截止前通過浙里辦的“浙里新市民”應用申請獲取積分、復核積分 。
申請人也可到居住地鎮街新居民服務中心窗口現場咨詢、辦理積分查詢、積分復核等事項(各鎮街聯系地址、咨詢電話附后) 。
2、中小學(一年級或七年級)入學報名時間
入學報名時間及途徑將在2024年甌海區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公布,關注“甌海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的“入學入園”欄目,以便及時知曉 , 按時報名 。
五、積分標準及排序原則
積分標準參照《甌海區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甌委辦發〔2022〕52 號文件中的相關附件執行 。
2024年溫州甌海區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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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甌海區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量化積分實施細則的積分標準中涉及的證書、榮譽等在新生入學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才能有效計分 。
在總積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申請人省級共性分高低進行排名;省級共性分再次相同的 , 根據共性分中“居住時間”指標項積分高低進行排名;“居住時間”再次相同的,根據申請人辦理居住登記先后順序進行排名 。
六、其他說明
1. 填報學校:
招生系統報名開放期間,申請人可參考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關于接納符合條件新市民子女的公辦學校(即招收第四批的公辦學校)的附件 , 選報浙江省居住證辦理(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公辦學校,或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 。
申請對象可結合實際填報1個普惠性全員積分入學志愿、1個高積分優先統籌志愿 。
2. 入學流程
在完成前三批錄取的基礎上,甌海區教育局遵循“積分高者優先”和“兼顧志愿學?!钡脑瓌t統籌安排新市民子女入學 。
(1) 高積分優先統籌
高積分統籌安排學校及名額、積分排名靠前的高積分對象將通過“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站首頁的“公告公示”欄目進行公示 。公示結束后予以統籌安排入學 。
(2) 普惠性全員積分入學
街道范圍內接納符合條件新市民子女的公辦學校(即招收第四批的公辦學校)的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參與全員積分入學的對象進行普惠性招生,放棄則后位替補,額滿為止 。
《甌海區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中的扣減分指標及“一票否決”事項 , 不納入普惠性全員積分入學的積分核查范圍 。
3. 注意事項
對存在欺瞞、偽造等行為的積分入學申請對象,一經發現,其獲取的所有積分歸零,并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未參與全員積分入學的新市民子女,在完成第四批次招生對象錄取工作后,視空余學額情況酌情統籌安排 。
七、積分入學咨詢服務
量化積分相關咨詢及辦理
區新居民服務中心服務科 0577-86005100
各鎮街新居民服務中心的咨詢電話及詳細地址如下:
2024年溫州甌海區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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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安排相關咨詢
區教育局義務教育科
小學0577-88599985
初中0577-8859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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