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最新消息


關于調整全市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分局),各功能區醫保工作機構 , 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和《市政府關于印發〈揚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揚府規〔2014〕9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 現就調整全市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計發標準 , 按上一年度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05794元的2%執行(取整數),即為2116元 。
二、執行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請各地、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 保障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按時、足額享受待遇 。
揚州市醫療保障局
【揚州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最新消息】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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