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多地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可直接結算


內蒙古多地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可直接結算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開展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 11號)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人社發 [2024] 3號)  , 2024年4月1日起,啟動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試點工作,試點期限為一年 。
一、試點地區
按照合理布局、分步納入的原則,首批納入試點范圍的盟市為: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烏蘭察布市和興安盟 。

試點期間 , 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內蒙古包鋼醫院、烏海市人民醫院、烏蘭察布市第三醫院、興安盟人民醫院提供醫療服務: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提供康復服務;內蒙古德蒙康復輔具技術有限公司提供輔助配置器具服務 。
二、人員范圍
參加工傷保險并已完成工傷認定、工傷復發確認、工傷康復確認或輔助器具配置確認的長期居住 (工作)外省市和轉診轉院至外省市的工傷職工 。
三、辦理條件

在參保地外居住 (工作) 半年 (含) 及以上,并符合參保地跨省異地住院就醫、康復、輔助器具配置要求的工傷職工 。
參保地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限于醫療技術和設備不能診治或配置,并符合參保地轉診轉院要求的工傷職工 。
四、費用范圍
異地就醫工傷職工在就醫地發生的無第三方責任的住院工傷醫療費、住院工傷康復費和輔助器具配置費,納入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 。
住院伙食補助費和轉診轉院發生的交通食宿費不納入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由參保地經辦機構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

五、結算標準
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住院工傷醫療費、住院工傷康復費執行就醫地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工傷康復服務項目等有關規定,輔助器具配置執行參保地輔助器具配置目錄和限額有關規定 。
六、查詢途徑
試點盟市工傷人員在異地就醫前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掌上12333”APP、人社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等全國統一服務入口了解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試點地市和協議機構情況 。
七、備案管理
試點盟市工傷人員在異地就醫前應先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工傷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 , 備案審核后可享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未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手續的 , 不享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
八、備案渠道
線上備案渠道
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人社政務服務平臺、掌上12333APP、電子社???。
線下備案渠道:
參保地經辦機構窗口 。
九、備案有效期
【內蒙古多地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可直接結算】異地長期居住 (工作) 的工傷職工備案有效為1年;跨省轉診轉院工傷職工備案有效期為3個月 。異地長期居住 (工作)的工傷職工應當合理有序就醫 , 變更或取消備案時限原則上為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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