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層次人才補貼告知方式及辦理時限


珠海高層次人才補貼告知方式及辦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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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燉硎畢蓿撼D曄芾恚?材料齊全即到即辦,每季度集中處理一次 。
珠海高層次人才補貼申請時間

申請人應當在入選后兩年內提出人才獎勵和住房補貼首次申請 , 經審核通過的,發放首次人才待遇;審核不通過的,不予發放首次人才待遇 。
其后每滿一年(以單位最終審核通過的時間為準)提出續發申請 , 連續4個年度內結束,每個年度僅限申請1次;逾期6個月未申請或審核不通過的,不予發放該年度人才獎勵和住房補貼,且不再補發 。

珠海高層次人才補貼終止發放情形
 ?。ㄒ唬└卟憒穩瞬龐邢鋁星樾沃徽? ,終止其享受相關政策待遇:離開我市或不再與我市用人單位履行工作協議的;考核不合格或無故不參加考核的;其工作單位不再屬于《珠海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適用范圍的;其他需要終止其享受相關政策待遇的情形 。
【珠海高層次人才補貼告知方式及辦理時限】
 ?。ǘ└卟憒穩瞬漚?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資格 , 并根據政策待遇兌現情況,取消、終止或責令其一次性退還已享受的政策待遇,同時將其不良行為記錄錄入我市征信系統 , 5年內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項目的申請,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學術、業績、成果弄虛作假的;提供虛假材料騙取高層次人才資格的;受紀檢監察部門、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查并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受刑事處罰的;出資不實、抽逃出資的;其他需要取消高層次人才資格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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