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勞動能力鑒定申報材料

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勞動能力鑒定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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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檔案;
【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勞動能力鑒定申報材料】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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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ǚ且蜆ど瞬校├投芰ㄉ昵氡?份(貼照片);

2、符合《泰安市職工及供養親屬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申報參考標準》規定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對所申報病種出具的有效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系統治療疾病過程形成的完整、有效的病歷資料(有效病歷是指蓋有醫院紅色醫務章的病歷資料 。門診病歷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實無誤后退還原件) 。
溫馨提示:因勞動能力鑒定申報材料均為復印件,受理留存后不再退還;申報人如需他用,請提前復印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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