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國家設立的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 。
申請情形:
在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若傷者急需醫療救治,但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 , 或者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抑或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當事人便可以申請救助基金來墊付搶救費用 。
墊付費用的時間:
市級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一般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如需墊付超過72小時的搶救費用 , 應由醫療機構提出書面理由 。
申請材料及流程:
事故受害人或其親屬及醫療機構可向各縣(市、區)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服務站提出墊付申請 。醫療機構在搶救受害人結束后,協助受害人或其親屬對尚未結算的搶救費用向救助基金提出救助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匯總、優先償還墊付的道交基金承諾書、傷者診斷證明書、傷者住院病歷資料復印件、搶救醫囑單復印件,搶救費用明細清單、醫療發票等 。
受害人或其親屬可到以下地點提出申請 。
泰安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什么

文章插圖
注意:
救助基金不是保險,費用性質為墊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依法向事故責任人進行追償;搶救費用的墊付是指墊付尚未結算的搶救費用,在審批結束后,墊付的搶救費用直接撥付醫療機構;申請時可以向事故民警咨詢或直接與救助基金服務站聯系,無需通過其他非官方機構,救助基金的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
泰安17家救助基金定點醫院:
【泰安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什么】
泰安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什么

文章插圖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