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辦簽證在哪里辦理 宜昌市居住證簽注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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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有效期滿的,持證人須在期滿前三十日至期滿后十五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辦理延期手續 。未按期辦理延期手續的,停止計算連續居住期限 。
居住證遺失、污損的,持證人可以到居住地受理機構辦理補辦和換領手續 。持證人離開武漢市居住的 , 應到原受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

辦理條件
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或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 。
材料說明:
【宜昌辦簽證在哪里辦理 宜昌市居住證簽注辦理條件】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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