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醫保關系轉入 成都市醫保關系轉移指南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流程
01、參保人員在成都市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02、憑異地醫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憑證》和身份證,到我市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
03、成都市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與異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后臺業務操作,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入,需劃轉醫療個人賬戶金可進行劃轉 。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流程
01參保人員在成都市辦理基本醫療保險暫停手續;

02參保人員打印《參保憑證》,并將《參保憑證》提交至異地醫保經辦機構;
03異地醫保經辦機構與成都市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與進行后臺業務操作,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出,醫療個人賬戶金可進行劃轉 。
常見問答
哪些人員可以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保關系轉移?
答:跨統籌地區轉入我市就業并參加成都市城鎮職工醫保的人員可以辦理,退休人員無法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 。
【成都醫保關系轉入 成都市醫保關系轉移指南】
辦理轉出手續,《參保憑證》在哪里打印?
答:可在“四川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個人網廳-我要辦-我要打印中自助打印 。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成都后,有12個月的待遇等待期嗎?
答: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后,轉出地城鎮職工醫保繳費記錄與我市的實際繳費記錄合并計算 。參保繳費中斷不超過3個月且補繳中斷費用后,合并計算月繳費記錄不間斷滿12個月的 , 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限制,按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并享受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后,繳費年限怎么計算?
答:轉移過來的繳費年限與在本市的繳費年限可以合并計算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我市實際繳費年限滿足連續不間斷繳費滿15年或累計繳費滿20年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繼續享受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達到退休年齡時 , 在成德眉資四市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后累計達到20年的,根據退休時繳費年限的實際認定情況,在曾參保時間最長地辦理退休手續(參保時間相同時,優先選擇離退休時間最近的參保地) , 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 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在四市實際繳納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含互認)均未達到當地醫保退休年限規定的,且四市互認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后累計未達到20年的,可在實際繳費年限最長的曾參保地,補繳至四市互認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后累計達到20年 。
醫保關系轉移手續是否可以由他人代辦?
答:可以 。由他人代辦的,還需出示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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