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況不能去申請太原迎澤區公租房?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享受過房改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住房、解困性住房、安居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享受房改購房補貼的 。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且與父母同住,人均住房面積超過15平方米的 。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單獨住父母房 , 人均住房面積超過15平方米的 。
4.已獲得征收拆遷安置住房(包括在過渡期尚未入住)的 。
5.獲得拆遷貨幣補償且至申請之日未滿5年的 。
6.擁有私家轎車、經營性機動車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殘疾人專用車、基本農用車、三輪汽車、國產摩托車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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