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6批 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擬通過人員公示


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擬通過人員公示(前6批)
根據《河洛英才計劃(2020-2025年)》《2021年度洛陽市新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生活補貼申報及發放工作方案》《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和工作安排 , 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報工作啟動,采取常態化受理申報、按季度審核撥付資金的方式進行 。一季度(1月-3月)經過人社復審和部門聯審,現將一季度以前季度(前6批)復核通過名單予以公示(見附件) 。

一、公示期限
2024年5月9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限為5個自然日 。
二、審核依據
1. 《河洛英才計劃(2020-2025年)》
2. 《2021年度洛陽市新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生活補貼申報及發放工作方案》
3. 《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

三、反饋意見方式
公示期內接受社會監督,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 , 可通過電話和書面形式反映問題 。書面材料需同時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和局機關紀委 。
咨詢電話:69933898(市本級);64823060(澗西區);63265155(西工區);62322808(老城區);63994866(瀍河區);65156606(洛龍區);63945982(伊濱區) 。
舉報投訴電話:69933238、69933289 。

四、反映情況基本要求
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內容具體 。書面反映需署反映人真實姓名 。受理部門將嚴格為反映人保密 。
五、公示結果的運用
根據公示結果,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 。按照文件規定,博士生活補貼、高級職稱生活補貼、由市人社局負責撥付至申報人所在用人單位對公結算賬戶;碩士生活補貼、本科生活補貼和中級職稱生活補貼由各區人社局負責撥付至申報人所在用人單位對公結算賬戶 , 以上補貼均為稅前標準 , 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發放給申報人本人 。
溫馨提示:
1. 2024年一季度以前季度(前6批)復核申報人員發放時間段為1月-3月 。
2. 后續按季度進行復核發放,離職人員按照實際工作月份計算、離職當月不再發放原則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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