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清遠清城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報名對象+時間+材料+錄取辦法


2024清遠清城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報名對象+時間+材料+錄取辦法
一、公辦學校一年級招生對象
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未建立小學學籍 , 在清城區學校的招生范圍(即學區 , 下同)內居住,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具有學校學區內戶籍,且戶籍在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所擁有合法房產(合法房產是指持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沒有權屬糾紛、受法律保護 , 且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擁有權屬占比51%以上的房產 , 以下簡稱“合法房產”)的同一地址上,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
(2)戶籍在學校學區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產的地址上 , 并實際一同居住;
(3)戶籍在清城區內、學校學區外 , 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
(4)其戶籍掛在清城區學校學區內的派出所,或掛在學區內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員的合法房產地址上;
(5)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人員;
(6)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有穩定職業、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7)非清城區戶籍,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 。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法定監護人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兒童() , 帶齊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于5月20日-5月21日到清城區教育局教育股(清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二樓203室)進行現場報名 。
(二)其他符合報名條件、報讀清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18日8:00-5月22日18:00 。
(三)報名入口:在電腦上登錄“清遠市清城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拍攝、上傳相關報名材料 。所有上傳的資料和證件 , 必須通過手機拍攝原件獲取(以復印件拍攝、上傳的視為無效),照片必須清晰、齊全 。
選擇報讀民辦學校時,須在充分了解所選擇的民辦學校辦學情況、收費標準、招生計劃(含剩余學位數)等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個人意愿和家庭經濟狀況,綜合考慮、合理選報一所民辦學校 。
符合入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只可申報一所民辦學校和一所公辦學校 。
三、報名須上傳或提供的材料
(一)清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證明材料,即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或土地使用證(農村自建房)等材料 。若戶籍在學校學區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產的地址上并實際一同居住的,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或土地使用證(農村自建房)等材料 。
(二)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清遠市高級人才證》(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頒發);
4.其法定監護人高層次人才認定批復;
5.住房證明材料;
(三)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現役軍人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軍官證》;
4.部隊證明;
(四)非清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證明材料 , 即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等材料;
2.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有穩定職業、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的證明材料;
(4)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5)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五年的住房證明材料(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的產權證、產權人身份證等);
3.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在清城區內有穩定職業、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兩年的外來務工人員:(僅限于報讀民辦學校)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兩年的證明材料;
4.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僅限于報讀民辦學校)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四、公辦學校派位辦法
1.公辦學校按以下類別順序進行招生派位
第一類:戶籍在學校學區內,且戶籍在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所擁有合法房產的同一地址上 , 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第二類:戶籍在學校學區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產的地址上 , 并實際一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第三類:戶籍在清城區內、學校學區外,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第四類:戶籍掛在清城區學校學區內的派出所,或掛在學區內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員合法房產地址上的適齡兒童;
第五類: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有穩定職業、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第六類:戶籍為清城區區外(即非清城區戶籍),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 , 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
2.公辦學校招生派位時,首先確保上述招生類別第一類的適齡兒童入讀所屬學區學校;其次按照第二類至第六類的順序派位 。當學校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學位供給計劃時,根據清城區教育局“統籌協調機制”,將超出部分的適齡兒童統籌協調到大學區內或其它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
2024年秋季 , 全區設置6個大學區,具體如下:
2024清遠清城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報名對象+時間+材料+錄取辦法

文章插圖
六、具體流程及注意事項
1.學校審核(5月23日—6月7日)
各學校對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報名材料進行初、復審,收集、整理戶籍、房產、社保等信息 。對報名材料審核后存在異議的 , 學校須要求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補充或攜帶相關資料的原件、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
2.區級審核(5月24日—6月21日)
(1)清城區教育局將相關材料報送市不動產中心、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市社保局清城分局等部門核驗 。(5月24日—6月20日)
(2)清城區教育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學校初、復審通過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6月10日—6月21日)
3.上門核查(6月8日—6月16日)
各公辦學校報名點組織工作人員上門核實報讀適齡兒童()家庭的居住情況,請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保持聯系電話的暢通 。工作人員上門核查時,請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積極配合,有意拒絕接聽電話或故意拖延上門核查時間的,作未實際入住處理 。
4.網上公布第一批次錄取名單(6月25日)
各學校在平臺上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第一批次錄取名單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可以登錄報名平臺,查閱錄取情況 。
5.統籌安排學位(7月6日—7月30日)
當學校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學位供給計劃時,根據清城區教育局“統籌協調機制”,將超出部分的適齡兒童()統籌協調到大學區內或其它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
6.網上公布第二批次錄取名單(7月31日)
各學校在平臺上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第二批次錄取名單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可以登錄報名平臺 , 查閱錄取情況 。
7.在平臺打印或到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8月1日—8月2日)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自行在報名平臺上打印經審核通過、已在平臺上公布的新生《入學通知書》;無打印條件的,可直接到報名學校領取 。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學校以手機信息或電話通知其法定監護人 。對錄取結果有異議的 , 可在8月4日-5日向學校報名點提出書面申訴,逾期將不予受理 。
不符合報名條件、未被錄取的 , 建議盡快回戶籍所在地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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