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材料


??天津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材料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經繼承權(遺贈撫養)公證或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 應提供以下資料:
1. 全部權利人身份證件 。權利人包括相關法律文書確定的共有人、繼承人(受遺贈人)等 。
2. 職工死亡證明,如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中明示職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本證明 。

3.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為一審判決(裁定)的,權利人應對相關法律文書的有效性進行書面承諾 。
4.全部權利人均應本人到場辦理 。情況特殊本人無法到場辦理 , 委托他人辦理的 , 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一份 。

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公證辦理:
 ?。ㄒ唬┧勞鮒骯じ髯式鷲嘶Вòㄗ》抗?、层^渥》抗?、皡矀悺房补?,下同)余額合計在1萬元(含)及以下的,應由死亡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辦理銷戶提取業務,并提供以下資料:

1.提取人身份證件 。
2.職工死亡證明 。
3.提取人簽署的責任聲明 。
4.死亡職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
5.死亡職工子女、父母提取的,提供同戶籍戶口簿、出生證明、戶籍管理部門調取的戶籍檔案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
6.死亡職工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提供經公證的遺囑 。
 ?。ǘ┧勞鮒骯じ髯式鷲嘶в嘍詈霞圃?000元(含)及以下的,應由死亡職工的同戶籍親屬辦理銷戶提取業務,并提供以下資料:
1.提取人身份證件 。
2.職工死亡證明 。
3.提取人簽署的責任聲明 。
4.死亡職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
5.死亡職工同戶籍親屬提取的,提供同戶籍戶口薄、戶籍管理部門調取的戶籍檔案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
【天津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材料】政策來源: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22245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