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高新區人才津補貼申領辦法 達州高新區人才津補貼申領辦法

達州高新區人才津補貼申領辦法 達州高新區人才津補貼申領辦法

一、申領對象
【達州高新區人才津補貼申領辦法 達州高新區人才津補貼申領辦法】包括在達州高新區注冊成立的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和2021年7月1日后畢業的全日制本科生 。
二、補貼標準
1、博士研究生 , 由區財政發放生活津貼每人每月4000元 , 申領年限為2年;租房補貼1000元/月 , 申領年限為2年 。住房補貼5萬元 , 分3次按比例發放(2:2:1);

2、碩士研究生,由區財政發放生活津貼每人每月3000元,申領年限為2年,租房補貼800元/月,申領年限為2年,住房補貼3萬元,分3次等額發放 。

3、新引進全日制本科生生活津貼標準為:新引進“雙一流”大學(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名單為準)全日制本科生,由區財政發放生活津貼每人每月1000元 , 申領年限為2年;
4、非“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生,由區財政發放生活津貼每人每月500元,申領年限為2年 。

三、申領條件
1、生活津貼: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新引進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須與我區企業簽訂五年(或累計五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新引進全日制本科生須與我區企業簽訂三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申領月份繳納社會保險;
2、租房補貼: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與我區企業簽訂五年(或累計五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 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在達州市主城區范圍內租房的 , 在達州無自有住房(或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 購房后不再享受租房補貼;
3、住房補貼: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與我區企業簽訂五年(或累計五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在達州市范圍內購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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