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因高溫天氣停止作業可以扣工資嗎


溫州因高溫天氣停止作業可以扣工資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
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溫州因高溫天氣停止作業可以扣工資嗎】

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采取有效措施 , 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各單位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

●當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
●當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和室溫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文件《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文件規定執行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 。
高溫津貼標準為:
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
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
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 , 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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