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轉入上海接續業務操作細則


住房公積金轉入本市接續業務操作細則
 ?。ㄒ唬┥昵朧芾?
職工在本市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在外省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本市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業務:
1.職工申請
職工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管理部(以下簡稱區管理部)提出異地轉移接續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住房公積金轉入上海接續業務操作細則】(2)《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附表1)一式兩份;

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的,可委托單位經辦人代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市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附表2);
(2)《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3)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
2.審核受理
區管理部根據申請材料,當場審核職工信息 。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上加蓋業務專用章 , 其中一份交職工或單位經辦人 。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 , 并告知原因 。

3.信息傳遞
區管理部受理職工申請后,負責為職工生成《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系函》(附表3),上傳至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傳遞至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外省市公積金中心) 。
 ?。ǘ┬畔⒂胱式鹱?
外省市公積金中心收到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系函》后,應當根據住建部要求,通過平臺反饋確認信息,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業務 。

外省市公積金中心根據接收到的信息進行以下審核:
1.核對職工身份信息;
2.依據當地規定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
審核通過的,外省市公積金中心為職工生成《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附表4) , 上傳至平臺,傳遞至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同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劃轉至上海市公積金中心 。
審核未通過的,通過平臺反饋至上海市公積金中心,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通過短信告知職工 。
 ?。ㄈ┬畔⒔郵沼胱式鹱?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收到平臺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及轉入資金后,3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業務:
1.審核入賬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 。核對一致的,將轉入資金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通知職工入賬情況 。核對不一致或職工對轉入資金有疑義的,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向外省市公積金中心了解情況,外省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疑義負責解答,并通過平臺反饋信息,協商辦理 。
2.信息傳遞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將轉移接續業務辦結信息通過平臺反饋至外省市公積金中心 。
注:信息來源上海公積金官網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