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流程


云南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流程
(一)提交申請
材料符合條件困難畢業生主動在云南省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中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填寫提交有效身份證明等補貼申請材料 。根據申報類型,省內生源通過政務數據共享系統比對核實,無法查詢比對的學生及所有省外生源,需提供下列證明材料之一:
1. 甲類: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明 , 省外生源需提供申請人戶口冊復印件、申請人上學期間本人或直系親屬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證明或省級民政部門通過低保信息系統提供的信息;

2. 丁類:省內生源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三代)或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1到8級)復印件,省外生源提供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官網查詢驗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持證情況截圖或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 到8級)復印件;
3. 戊類:省外生源需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或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證明;
4. 己類:省外生源需提供家庭成員 (含本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有關證明材料和戶口冊復印件;

5. 庚類:省外生源需提供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具的零就業家庭證明和戶口冊復印件;
6. 辛類:省外生源需提供戶籍地所屬鄉鎮 (街道)或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在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中查詢到的基本信息打印 (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
(二)學校初審
學校經辦部門對申請學生提交的學籍信息、身份信息、享受助學貸款等基本信息進行初審,結合日常掌握情況,對申報學生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查,不符合一次性求職補貼申領條件的, 審核不通過并告知申請人理由;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審核不通過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補全資料名稱;資料齊全且符合一次性求職補貼申領條件的,審核通過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
【云南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流程】
(三)業務審核
州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本轄區內高等學校的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材料,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本轄區內中職院校的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材料,核定補貼資金,審核通過的,進入公示環節;審核有誤的,終止業務辦理 。
(四)公示申請
人所在學校經辦部門對審核通過的學生信息在校內進行人員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步將審核通過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資金通過部門網站等渠道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進入資金撥付 。
(五)資金撥付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就業補助資金主管單位在確定一次性求職補貼發放對象后,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 “一卡通”管理平臺發放補貼,將一次性求職補貼安全、合規撥付至畢業生本人的云南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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