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清遠市戶口遷移辦理材料

清遠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清遠市戶口遷移辦理材料

清遠市戶口遷移辦理材料(城鎮遷農村)
1.夫妻投靠由城鎮遷往鄉村,城鎮方須無合法穩定就業(3 年以上),且實際居住生活在鄉村 。應當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結婚證;
(2)申請人(包括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例如“粵居碼”等電子證照) , 隨遷子女未滿十六周歲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免提交居民身份證 。未成年子女隨遷需交關系證明 , 戶口登記簿已顯示關系的除外;
(3)申請人提交近 3 年的個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繳費明細 。對屬于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簽訂勞動合同的申請人 , 如個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繳費明細未能反映其是否屬于無合法穩定就業情形的,派出所應當發函(附件 7)至申請人的工作單位,調查核實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調查核實時間不計算入辦結時限;
(4)派出所調查核實申請人是否在擬遷入地實際居住生活,提供詢問筆錄(含村委干部、鄰居、近親屬等知情人)和調查綜合材料 。
注意事項:
(1)申請人及隨遷未成年子女應當以入戶地為經常居住地,戶口所在地房屋已拆遷的不能辦理入戶;

(2)入戶地址不屬標準地址的,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再受理;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且一般不能擔任戶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 且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
2.未成年子女可投靠居住在鄉村的父母 。應當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監護人的書面申請和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 例如“粵居碼”等電子證照);
(2)申請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 例如“粵居碼”等電子證照),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 , 可免提交居民身份證;
(3)《出生醫學證明》或公證機構出具的關系公證等材料之一 。
注意事項:
(1)申請人及隨遷人員應當以入戶地為經常居住地,戶口所在地房屋已拆遷的不能辦理入戶;
(2)入戶地址不屬標準地址的,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再受理;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且一般不能擔任戶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且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

3.在城鎮無合法穩定就業(3 年以上)和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城鎮居民,在鄉村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實際居住生活在鄉村,并且以農林牧漁業為主要生活來源,可將城鎮戶口遷移至鄉村 。應當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包括隨遷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 例如“粵居碼”等電子證照),隨遷子女未滿十六周歲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免提交居民身份證;
(3)配偶隨遷提交結婚證;
(4)未成年子女隨遷需交關系證明,戶口登記簿已顯示關系的除外;
(5)申請人(包括隨遷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交戶籍地、遷入地個人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并提交申請人在遷入地址的不動產權屬證書;
(6)申請人(包括隨遷配偶)提交近 3 年的個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繳費明細 。對屬于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簽訂勞動合同的申請人,如個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繳費明細未能反映其是否屬于無合法穩定就業情形的,派出所應當發函(附件 7)至申請人的工作單位,調查核實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調查核實時間不計算入辦結時限;

(7)申請人提交本人在遷入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戶內股權及成員證,若申請人無上述三種證件之一的,可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提交申請人與遷入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
②提交由遷入地村集體出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明》 (附件 5)和遷入地村集體《成員大會表決記錄表》(附件 6);
(8)派出所須實地調查核實申請人的遷入地址是否建有符合居住生活條件的房屋、申請人是否在該地址上的房屋實際居住及是否以農林牧漁業為主要生活來源,提供詢問筆錄(含村委干部、鄰居、近親屬等知情人)和調查綜合材料 。
注意事項:
(1)申請人及隨遷人員應當以入戶地為經常居住地 , 戶口所在地房屋已拆遷的不能辦理入戶;
(2)入戶地址不屬標準地址的,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再受理;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且一般不能擔任戶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 且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
4.從鄉村遷往學校的大專以上畢業生(應屆和擇業期),未落實工作單位,實際在鄉村居住的,可遷回原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例如“粵居碼”等電子證照);
(3)原戶口所在地父(母)的居民戶口簿;
(4)符合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擴大省內“一站式”戶口遷移范圍的通知》(粵公網發〔2019〕1622 號)以及 “跨省通辦”情形的,按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5)派出所調查核實申請人是否在擬遷入地實際居住生活,提供詢問筆錄(含村委干部、鄰居、近親屬等知情人)和調查綜合材料 。
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當以入戶地為經常居住地,戶口所在地房屋已拆遷的不能辦理入戶;
(2)入戶地址不屬標準地址的,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再受理;
【清遠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清遠市戶口遷移辦理材料】(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且一般不能擔任戶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 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且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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