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同胞落戶岳陽要哪些材料 湖南岳陽戶口遷出需要什么材料

港澳臺同胞落戶岳陽要哪些材料 湖南岳陽戶口遷出需要什么材料

港澳臺同胞入境定居等原因落戶
申請條件:
1、因留學以外的其它原因出國(境)被注銷戶口 , 現已回國的;
2、港、澳、臺同胞來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

3、外國人、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員 。
所需材料:
回國恢復戶口的 , 憑當事人的護照;
【港澳臺同胞落戶岳陽要哪些材料 湖南岳陽戶口遷出需要什么材料】
入境定居的,憑當事人護照和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批準定居通知書》 。
辦事網點查詢:點此進入
受理部門: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或縣級以上(含)公安機關受理,縣級以上(含)公安機關負責審批(受理、審批機關由市級公安機關確定) 。其中,1至9類屬同一市(指市區或縣級市)、縣范圍內遷移,且不發生戶口性質變化的,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 。

咨詢單位: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
辦理時限:受理、審批屬同一機關的,應當場辦結;受理、審批非同一機關、須逐級上報的,受理(審核)機關應在收到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報,審批機關當場辦結,戶口登記機關2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 。
辦理依據: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記操作辦法
辦理收費:準遷證:5元/證;戶口簿:8元/冊;集體戶口簿:20元/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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