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春江中心小學 2024常州新北區春江街道積分入學政策


2024年春江街道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為科學合理、規范有序地做好本街道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試點工作 , 根據《常州市新北區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實施意見》有關規定 , 現將積分管理工作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申請積分對象
凡辦理居住證并在本街道春江中心小學、百丈中心小學、圩塘中心小學學區范圍內居住,經本人申請并經街道相關部門核準的流動就業創業人員 。
二、納入積分學校
春江街道公辦小學:春江中心小學、百丈中心小學、圩塘中心小學 。
三、申請積分相關時間安排
5月22日開通對外咨詢服務,5月22日至5月30日,相關部門發放宣傳材料及申請表 。

6月14日至6月15日、6月21日至6月22日(8:30-11:00、13:00-17:00)進行集中受理 。
6月24日、6月25日(8:30-11:00、13:00-17:00)受理對象為因特殊原因未到場人員及其他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人員,受理地址為春江街道為民服務中心 , 逾期不再受理 。
6月26日至6月30日,各學校只接受申請人的補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請;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
7月1日至7月10日,由街道積分管理辦公室組織各職能部門審核材料并計分 。
【常州新北春江中心小學 2024常州新北區春江街道積分入學政策】7月15日-7月20日,街道積分管理辦公室安排各校公示積分情況和學位指標數 。
7月21日至7月24日街道積分管理辦公室安排各校公布錄取人員名單 。
四、報名所需材料
(一)必備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
3.在春江街道春江中心小學、百丈中心小學、圩塘中心小學學區范圍內有合法固定房產的 , 提供不動產權屬證書、購房發票或其他合法購買手續;租賃房屋居住的,提供春江中心小學、百丈中心小學、圩塘中心小學學區范圍內的居住證 。
(二)選擇材料
1.申請人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清單(打印件);
2.就讀濱開區范圍內注冊幼兒園蓋章的證明幼兒就讀年限的《快樂家園聯系手冊》;
3.在濱開區范圍內工作,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提供社保編號和社保繳納記錄;
4.在濱開區范圍內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與現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在濱開區范圍內自主創業的提供實際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

5.在濱開區范圍內納稅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納稅憑證及納稅人身份證復印件;
6.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見義勇為的,提供區級及以上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榮譽證書或表彰決定;
7.有捐獻造血干細胞等的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在濱開區范圍內重點企業(項目)的工作證明(須企業高管、核心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學歷本科以上);
9.申請人或者其配偶獲得區級以上“好人”等各類榮譽稱號的相關證明材料;
10.申請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證書的相關證明;
11.申請人根據《常州市新北區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計分標準》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以上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核對確認后,原件退還、復印件留存 。
五、相關事項要求
1.申請人需如實填寫《春江街道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申請表》,申請人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不予納入積分管理;已納入積分管理的,取消其積分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參加積分入學 。違反相關法律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2.已在小學一年級就讀的,不能通過積分管理重新申請就讀小學一年級 。
3.2024年申請小學一年級的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必須是年滿6周歲的適齡健康兒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 。
4.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的流動就業創業人員,可以到街道積分入學管理辦公室咨詢相關事宜 。
5.本流動就業創業人員子女積分入學辦法解釋權歸春江街道積分辦所有 , 如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其他特殊情況,將本著合理、合法、合規的原則處理 。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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