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蒼南縣靈溪鎮保障房申請流程 蒼南縣房管局靈溪房地產

溫州蒼南縣靈溪鎮保障房申請流程 蒼南縣房管局靈溪房地產

靈溪鎮住房保障審批流程
01、申請和受理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及單身證明,以及各共富委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向戶籍所地的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村(社區)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對申請人的住房保障申請進行集體討論,研究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名單,駐村干部或城建員要參加村民代表大會,住房保障辦派員例席對會議議程進行監督,并在村民代表大會會議記錄上簽字確認 。

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在村公示欄公示7日 , 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家庭常住人口、現有住房情況及處置意見(農村住房保障戶還需寫明建房地點及建房用地面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上報至所屬共富委審查,并向所屬共富委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決議、公示情況 。

02、調查和審核
各共富委組織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對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戶口、婚姻、住房、個人建房審批、分家析產、房產繼承等情況進行調查取證 , 形成書面調查意見,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共富委的公開欄及征遷項目實施地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的提交靈溪鎮住房保障審核認定小組審核討論 。

03、公示和核準
經審核認定,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 應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共富委的公開欄及靈溪鎮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 公示期限15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各共富委應當重新予以核查,并將核查結果重新提交靈溪鎮住房保障審核認定小組審核討論 。公示期間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重新核查 , 申請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靈溪鎮住房保障審核認定小組將確認申請人資格,并按蒼政辦「2020」29號文件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
【溫州蒼南縣靈溪鎮保障房申請流程 蒼南縣房管局靈溪房地產】申請人存在故意隱瞞住房、不合理的分家析產、繼承、轉移登記等情況,經調查核實后,靈溪鎮住房保障戶鑒定領導小組將不予批準或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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