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杭州錢塘區幼兒園招生現場確認時間+證件要求+錄取辦法


現場信息確認時間:
2024年6月1日-2日(星期六、星期日)8:30——11:3013:00——16:30
招生對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錢塘區入園條件的兒童 。具體包括:
1.錢塘區戶籍兒童 。
2.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需在我區接受學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區戶籍兒童:
(1)符合我區入園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
(2)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及因公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我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我區的兒童 。
(3)駐我區部隊軍人子女 。
(4)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市區的下列兒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和因公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和英雄模范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
(5)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市委〔2015〕2號)等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辦認定的在杭市區的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屬地為市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引進人才的子女,工作地為市區的回歸和引進的浙商子女 。
(6)在我區居住的外籍、港澳臺籍兒童 。
報名方法
現場報名確認 。家長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證件原件攜孩子前往服務區幼兒園進行現場確認,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入園 。
現場確認時,家長攜帶相關證件要求分別是:
1. 戶籍兒童需提供家庭戶口本 。集體戶家庭兒童另需提供居住證明或租賃協議 , 拆遷戶另需提供拆遷協議及實際居住證明或租賃協議 。
2. 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需在我區接受學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區戶籍兒童需提供以下的證明材料:
(1)符合我區入園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需提供兒童本人的居住證 。暫未持有居住證,但預計2024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應在報名現場單獨登記 , 待取得居住證后,在8月31日前補交相關材料核驗,由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園 。
(2)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及公派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我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我區的兒童,家長需提供與工作相關的證明材料 。
(3)駐市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家長需提供軍官證等相關證明 。
(4)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我區的下列兒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和因公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和英雄模范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家長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
(5)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市委〔2015〕2號)等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辦認定的在我區的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屬地為我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引進人才的子女,工作地為我區的回歸和引進的浙商子女,家長需提供省、市相關部門核發的人才證明原件或人才碼 。
(6)在我區居住的港澳臺籍兒童和外國籍兒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長往來大陸通行證、護照等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居住證明材料 。
錄取辦法
1.公辦幼兒園教育服務區內符合條件的我區戶籍兒童根據其戶籍、父母戶籍和家庭住房等情況 , 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先“三戶”后“兩戶”排序錄取 。
【2024杭州錢塘區幼兒園招生現場確認時間+證件要求+錄取辦法】(1)適齡兒童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幼兒園教育服務區 。
(2)適齡兒童和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住房三者一致 , 均在幼兒園教育服務區(父母無房或有市區房產但不在該幼兒園教育服務區),且適齡兒童戶籍自出生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
(3)適齡兒童有我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
當同類情況適齡兒童報名數超出幼兒園招生計劃數時 , 按照適齡兒童落戶時間的先后排序錄取 。符合條件、該園未能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
2.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需在我區接受學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區戶籍兒童 。由居住地附近公辦(詳見有關幼兒園招生公告)、民辦幼兒園根據招生計劃,經局審核統籌錄取 。
3.其他說明:
(1)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和因公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和英雄模范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在我區的幼兒,由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后酌情照顧錄取 。
(2)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及公派長期在國外工作 , 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我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我區的兒童,由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后酌情照顧錄取 。
(3)殘疾人子女在戶籍所在地入園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照顧 。
(4)在杭留學回國等人員子女、華僑歸僑子女,按《關于在杭留學等人員子女入(轉)杭州市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號)執行 。
(5)工作地為我區的歸國和引進浙商子女按《關于實施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杭州發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號)執行 。
(6)在我區居住的港澳臺籍兒童和外國籍兒童可在實際居住地附近幼兒園報名 , 收費按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
招生咨詢電話
錢塘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咨詢電話:0571-89536163.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本工作方案由杭州市錢塘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
附件:1.2024年錢塘區公辦幼兒園教育服務區劃分及分流方案
2.2024年錢塘區幼兒園小班招生計劃及招生咨詢信息
2024杭州錢塘區幼兒園招生現場確認時間+證件要求+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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