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常州新北區學區查詢 2024常州新北區入學政策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等文件要求,以“辦好每一所學校、育好每一位學生”為目標,促進教育公平,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持續擦亮“常有優學”教育名片,現就做好2024年全區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招生入學辦法
(一)幼兒園
1.入園對象 。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本區戶籍幼兒或監護人在本區有穩定住所并有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
2.入園條件 。憑不動產證、戶口簿、嬰幼兒出生證、體檢卡(由婦幼保健部門體檢),到居住地附近幼兒園登記 , 經審核同意后即可入園 。
3.報名及招生時間 。各幼兒園6月14日發布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集中辦理報名手續,7月6日公布新生名單 。
(二)小學
1.入學對象 。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區戶籍兒童 。
2.入學條件 。憑戶口簿(兒童和一名監護人須在同一戶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證件,到所在學區小學辦理報名手續 。
3.入學辦法 。公辦小學采取戶籍、居住地對口和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等方式入學 。優先安排戶籍地與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適齡兒童按學區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合法固定住所與 戶籍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入學 。民辦小學按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方案實施招生 。
4.時間安排
(1)5月22日至6月26日 , 通過“常州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招生入學系統”)進行小學新生入學信息采集 。
【最新 常州新北區學區查詢 2024常州新北區入學政策】(2)5月28日,公辦小學發布入學通告,民辦小學發布招生簡章 。
(3)7月1日至7月3日,公辦小學現場審核報名材料,民辦小學接受報名 。完成招生入學系統信息采集的適齡兒童,根據民辦小學招生簡章和本人意愿 , 在招生入學系統中由監護人為其自主報名 。其他適齡兒童直接到民辦小學報名 。每位適齡兒童限報一所民辦小學,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

(4)7月12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時公開派位結果 。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公布錄取學生名單 。
(5)7月13日 ,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兒童,到學區小學辦理報名材料審核 。
(6)7月30日前,各小學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 完成招生入學工作 。
(三)初中
1.入學對象 。本區戶籍小學畢(結)業生 。
2.入學辦法 。公辦初中采取戶籍、居住地對口和教育行政部 門統籌安排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 。優先安排戶籍地與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學生按學區就近入學 , 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合法固定住所與戶籍地不一致的學生入學 。民辦初中按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方案實施招生 。
3.時間安排
(1)5月28日,公辦初中發布入學通告,民辦初中發布招生簡章 。
(2)5月22日至6月26日,有新北戶籍但在外市就讀、要求回新北初中升學的小學畢業生 , 在招生入學系統進行入學信息采集 。
(3)5月29日至5月31日,完成招生入學系統信息采集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根據民辦初中招生簡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學 系統中由監護人為其自主報名 。其它符合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直接到民辦初中辦理報名手續 。每位學生限報一所民辦初中,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
(4)6月14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進行電 腦隨機派位錄取,實時公開派位結果 。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公布錄取學生名單 。
(5)6月30日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在學區初中入學 。
(6)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
(7)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四)特需兒童少年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特殊教育學校承擔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任務 。本區適齡盲、聽障兒童可到常州市中吳實驗學校報名,適齡智障兒童到新北區新星實驗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報名 。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 , 有條件的學??梢蕴峁┧徒躺祥T服務 。對殘障兒童少年將依法開展教育評估認定,科學合理安置 。

(五)隨遷子女入學
1.入學原則 。根據“流入地政府為主、公辦學校吸納為主”的原則 , 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
2.入學對象 。小學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初中為本區小學畢(結)業生 。
3.入學條件 。未實行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鄉鎮(街道)的入學條件是父母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且不少于6個月的居住證,父母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保的憑證,與常州用工單位簽訂6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或有工商營業執照 。實行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鄉鎮(街道)按流動就業創業人員積分入學管理實施細則積分入學(薛家鎮、奔牛鎮、西夏墅鎮、孟河鎮、春江街道) 。
4.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監護人,均可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
(六)港澳臺同胞、引進人才子女及外籍兒童少年入學
港澳臺同胞、企事業單位引進異地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與本區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就讀義務教育起始年級的 , 有房產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就讀;無房產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就讀非起始年級的 , 原則上按上述辦法辦理 。如學區學校學額已滿,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
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國語附屬雙語學校等民辦學校報名入學 。
(七)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入學
對于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高層次人才、優秀歸國留學人員、援疆援藏援青援陜及支邊人員、“常商服務卡” 持有人、對新北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突出人員等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 根據有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提高政治站位 , 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深入開展陽光招生行動,全面排查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全面排查本地區已有招生入學政策措施內容,堅決糾正和廢止不符合國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關規定和做法,進一步完善招生入學政策、規定、程序和辦法 , 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堅決整治違規招生現象,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 , 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滿意程度 。
(二)強化控輟保學
加強與街道、社區、村委等溝通聯系,提前摸查適齡兒童少年有關數據 , 建立健全入學工作臺帳,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建立與公安、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比對機制,及時更新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控輟保學臺帳中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信息 , 健全控輟保學常態長效機制 。建立“一對一”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帳,全力做好勸返復學工作 。
(三)堅持陽光招生
各校要提前通過互聯網方式公布報名入學通告(公辦學校)、招生簡章(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按有關規定規范實施 。民辦九年一貫制學??蓡瘟斜拘C庠囍鄙猩媱?,免試直升必須尊重學生意愿應收盡收 。公辦學校在完成學區內生源招生任務的前提下 , 如有空余學位,要按照雙向選擇、就近安排的原則,優先吸納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入學 。民辦學校也可吸納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入學 。
(四)實行均衡分班
義務教育學校要科學研制均衡編班方案,按照標準班額實行均衡編班,分班時要邀請教育行政部門、責任督學、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社區代表等參與監督,及時公布分班結果,做到陽光分班 。嚴禁分班前組織考試,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不得中途分班 。
(五)嚴肅招生紀律
各校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紀學習教育組織招生紀律再學習,針對招生入學重點環節,對區域內招生工作開展全面排查,切實落實“八個嚴禁”: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違規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
(六)落實社會監督
各校應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及監督電話,建立響應機制,對社會和家長關心關注的問題及時予以回應、面向公眾公開聲明,暢通政策咨詢、舉報投訴等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招生入學工作作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階段性重點內容,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常規性督導 。
(七)強化督查追責
嚴肅處理違規招生行為,對于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核減招生計劃、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于出現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等的 , 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 。
(八)營造健康氛圍
通過招生入學指南、現場招生咨詢會、新聞媒體等方式,深入細致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努力爭取家長和社會對招生政策的了解、理解與支持,對不實報道信息及時予以澄清 。做好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 。公辦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 。加強輿論引導,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倡導在家門口就近入學 。
新北區教育局入學咨詢電話:85127715
監 督 電 話 :88586720
電子信箱:554565266@qq.com
【拓展】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