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莞寓新就業職工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東莞莞寓新就業職工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未滿35周歲 , 在本市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且在莞工作未滿5年(以由本市用人單位繳交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累計時間計算) 。
2、申請時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含以靈活就業方式繳存) 。

3、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雙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計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含4倍) , 其中,單身不帶子女的人員按1.5人計算平均月收入 。
如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242元計算:已婚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1242x4=4968元
單身不帶子女人員月收入需低于1242x4x1.5=7452元
注:以上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雖已成年但未具備穩定收入來源的子女
【東莞莞寓新就業職工租房補貼申請條件】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優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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