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江新區人才引進政策 兩江新區單位人才補貼標準


兩江新區單位人才補貼標準
1.創業支持
高層次人才一至四類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到兩江新區創辦科技型企業 , 經管委會認定,其個人地方經濟貢獻自繳納年度起,連續5年按兩江新區地方留成部分100%的額度給予獎勵 。
對進駐留學生創業園的留學人才創辦企業 , 優先推薦申報市級以上留創支持項目,并配套留學人才創業項目20—50 萬元資助或最高100萬元貼息貸款支持 , 對特別優秀的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 給予最高300平方米、最長3年的場地租金補貼 。
2.引才激勵
對引進人才在2年內通過兩江新區申報獲得A類人才認定的,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 。其中:獲得高層次人才一至四類認定的,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每人次最高30萬元或按引進人才年薪(稅后)的10%進行獎勵;引進、申報獲得“重慶英才”認定的,給與人才本人1:1配套經費激勵支持;引進、申報高技能人才獲得認定的,給予引進、申報企業一類人才10萬元、二類人才5萬元、三類人才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兩江新區人才引進政策 兩江新區單位人才補貼標準】

3.機構獎勵
大力引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落戶兩江,為企業提供專業化的人力資源服務 。國內外人力資源服務100強企業在兩江新區設立總部、分支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落地獎(排名參考行業協會或HRoot);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的,對其地方經濟貢獻部分給予第1年全額獎勵,第2年獎勵50% 。為企業引進亟需人才符合高層次人才條件的,每人次給予1萬元補助;獲評市級優秀榮譽稱號的人才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5萬元配套獎 。

4.站點設立
對獲得市科協授牌的新建院士專家工作站,按市科協當年度給予新建站到位補助資金的100%進行配套資金補助 , 每個新建站獲得的配套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對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 , 分別給予國家級60萬元、市級30萬元開辦資助,在站全職博士三年內每人每年發放生活補貼或科研經費10萬元 。
教育、衛生優秀人才建設市級以上的重點實驗室,經審核批準,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區級建設資金支持 。
對于新建市級以上的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補助;技能人才在直管區建立國家、市級各類技能專家工作室,按照市級補助標準給予1:1配套補助 。

5.人才交流
積極營造高層次人才助推產業發展的學術氛圍 。經審核同意,兩江人才A類所在的行業協會在區舉辦有關學術交流、座談研討、人才引進等人才交流活動 , 根據會議規模、活動主題、參會人才等次及數量一次性最高補貼10萬元 。
支持和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社會團體開展各種形式的人才交流活動或技能競賽 。經審核批準,同意舉辦高水平人才交流活動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獎勵 , 同一機構每年不超過一次 。
6.人才儲備
支持企業冠名設立“兩江人才獎學金”,面向雙一流高校為符合兩江新區重點產業領域所需緊缺專業、綜合表現優秀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獎學金,按企業出資額度給予1:1獎金配套 , 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對受管委會委托參與建立專家智囊庫、專技人才庫、專業人才儲備庫等人才庫體系的社會團體、專業智庫等,由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每2年進行一次評審認定,根據人才庫規模大小給予一次性10—30萬元補貼 。
7.服務保障
各類人才依據《兩江人才服務證》 , 分類享受子女入學入托、醫療、科技、戶籍、居留許可簽證、職稱評審、崗位聘用、人才項目申報、配偶(子女)就業等“一站式”人才服務保障 。用人單位每年為A類“兩江人才”辦理的重大醫療疾病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實際繳納保險費金額的50%標準進行補貼 。
特別注意:
涉及事項同時可獲得兩江新區直管區其他政策規定的補助或獎勵的 , 人才可選其一、不重復享受 。本政策由兩江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試行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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