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指南


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指南
一、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
(一)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對象
1、新市民、青年人,非中心城區戶籍,在中心城區無住房,且在南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
2、中心城區戶籍,在中心城區無住房以及家庭人均住房在15平方米以下的非城鎮低收入家庭 。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及獨立生活能力;
2、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 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內;
3、未享受過政府保障性住房;
4、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
?。?)新就業大學生個人需提交: 身份證、戶口簿、大中專學歷證書、與南陽市區企事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明、單位營業執照 。
(2)城鎮住房困難(非城鎮低收入)家庭需提交: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
(3)新市民(外來務工等)住房困難家庭需提交:申 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一年內南陽市區 養老保險繳納記錄或居住證 。
(4)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中心城區城鎮低收入家庭可以在在市民服務中心窗口辦理公租房“一件事一次辦”,或 提供低收入家庭或低保證明材料 。
(5)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程序
(一)網上受理申請
申請對象可以通過“愛南陽 APP”進入“保障性住房” 板塊進行申報
1、申請人手機需下載“愛南陽”;
2、下載“愛南陽”后,申請人賬號信息需進行實名認證;(已在“宛快辦 APP”實名認證的用戶無需再次注冊,可直接登錄)
3、實名認證后,在主界面搜索“保障性住房”;
4、點擊“保障性住房”后,進入下面新界面,點擊“資格認定”;
5、申請條件:閱讀系統提示的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后,勾選下方我符合申請條件,點擊“現在申請”;
6、申請條件:閱讀系統提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后,勾選下方“我符合申請條件” , 點擊“現在申請” 。
(1)申請人需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
(2)申請類型按照實際情況選擇中心城區戶口或非中心城區戶口 。
7、以上步驟完成后,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填寫或添加信息:
(1)申請人需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2)申請類型按照實際情況選擇為中心城區戶口或非中心城區戶口 。
(3)申請群體按照實際情況進行選擇為新就業大學生, 城鎮職工,城市新市民 。
(4)填寫現住址(需依照實際居住地來進行填寫)
(5)填寫單位名稱(需依照實際工作單位來進行填寫)
(6)添加家庭成員,點擊家庭成員后方添加按鈕 , 填寫對應家庭成員信息。(需注意,添加家庭成員需與戶口本家庭成員一致)
(7)根據系統提示 , 點擊下方添加按鈕上傳身份證, 戶口本照片信息 。
(8)如申請人未在南陽市繳納社保的,需上傳南陽市市區居住證 。
(9)如需上傳其他證明性材料(如離婚證 , 法院判決書),點擊其他材料下方添加按鈕進行上傳 。
(10)以上步驟完成后 , 勾選下方“按鈕”,點擊“提 交” , 完成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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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窗口受理申請
申請人到指定受理地點(南陽市市民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出申請 。按照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實時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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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及審核
市住房保障部門收到申請后,通過大數據系統對申請人的信息進行實時網上對比,根據比對結果提出受理意見 。市住房保障部門對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后確定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登記對象,并于每月底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予以信息公示 ,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  公示期內有異議且異議理由成立的,取消其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資格 。申請人對核查結果有異議的,應于 5 個工作日內到市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訴 , 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市住房保障部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材料進行復審并答復申訴人 。
四、優先保障對象
根據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建設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宛政辦〔2022〕28 號) 以及《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宛政辦〔2016〕62 號) 規定 , 優先配租以下家庭(個人):申請公租房資格審核通過的輪候對象中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和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老病殘人員等;中心城區戶籍,低保無房家庭 。
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配租和使用
(一)配租管理
(1)網上搖號配租
配租對象可以通過“愛南陽 APP”進入“保障性住房” 板塊進行申報
1、配租對象手機需下載“愛南陽”;
2、下載“愛南陽”后,配租對象賬號信息需進行實名認證;(已在“宛快辦 APP”實名認證的用戶無需再次注冊, 可直接登錄)
3、登錄“愛南陽”進入“保障性住房”界面,點擊“搖號報名”;
4、點擊“查看詳情”,仔細了解本次配租房源位置、 戶型等信息,結合工作、生活實際情況 , 選擇符合自身意愿的房源小區,點擊“立刻報名”;
5、按照公示的配租方案程序、時間節點,網上搖號配租當日及時查看“搖號結果” , 若搖號配租成功請在規定時限內點擊“確定租用”,待公示完畢后簽訂租賃合同,若點擊“放棄租用”或未在規定時限內點擊“確定租用”則視為主動放棄配租資格,5年內將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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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現場搖號配租
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登記對象 , 憑本人身份證明及 《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預分配登記單》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入場進行公開搖號選房 。申請人因故不能到場的,需持有經公證部門公證的委托書人員方可參加搖號 。搖號確定的號球及相應房源由公證人員現場確認,公證并宣布 。房源結果一經公證即為最終結果 ,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更改 。房源與保障對象分配的最終結果傳輸到南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有效投訴舉報的方可與保障對象簽訂配租合同 。
(二)租金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由市住建局和市發改委共同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每一保障性租賃房項目的租金標準,均在申請受理公告中予以公示,按分配的房屋建筑面積收取租金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一般每三年調整一次 , 或者根據市場租金變化適時調整 。
(三)合同簽訂
配租成功的保障對象,在規定時間到南陽市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門繳納房屋租金及房屋保證金,并持房屋繳費憑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一般不超過三年 。
六、法律責任
申請人在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時,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故意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不予受理;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登記為輪候對象的, 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處以 1000元以下罰款 , 并記入《南陽市住房保障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取消其登記,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
七、溫馨提醒
1、請在申請前充分了解住房位置、戶型、面積及其它配套設施 , 根據實際需求申請配租 。如選房后放棄配租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取消承租資格,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
2、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人所持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實行申請承諾制,申請人對材料真實性負全責 。
3、申請、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 , 承租人只需按規定交納房屋保證金及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天然氣等其它費用根據使用情況自行繳納 。
【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指南】4、南陽市住房保障部門未委托任何機構及個人負責市本級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配租工作,申請人請勿通過中介機構或者其它不正當渠道辦理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配租等相關事宜 。凡是收取費用代為辦理保租房申請、配租事宜的,均涉嫌詐騙 。
5、保障性租賃住房房屋租金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寶通過識別市財政部門提供的二維碼方式支付 。
6、保障性租賃住房實行動態化管理,保障家庭不符合保障條件時,應按規定騰退住房,承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改變房屋用途、轉租、轉借、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閑置,不得從事違法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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