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中學入學條件 2024南通海安入學招生公告


招生對象
幼兒園小班招收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間出生(滿三周歲)、實際在我市居住的幼兒 。小學一年級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間出生(滿六周歲)、實際在我市居住的兒童 。初中招收應屆小學畢業生 。
招生條件
一、按施教區(服務區)入學
1.城區學校入學
(1)入學海陵中學、城南實驗小學本部、實驗小學本部、明道小學本部、第二實驗幼兒園本部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入學兒童與其監護人(父母至少一人)在相應施教區(服務區)內同一戶籍;
②入學兒童監護人在相應施教區(服務區)有住房,且對住房享有完全產權;
③若入學兒童監護人在我市城區確無自有住房,需動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入學,或者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學,入學兒童監護人雙方須提供房管部門2024年5月20日之后出具的我市城區無房證明;
④房屋產權證地址須與入學兒童及監護人戶籍地址完全一致,且學位未被占用;
⑤戶籍、房屋產權證辦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6日 。
(2)入學城區其它學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入學兒童與其監護人(父母至少一人)在相應施教區(服務區)內同一戶籍;
②入學兒童監護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應施教區(服務區)有住房,且對住房享有完全產權 。
③戶籍、房屋產權證辦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6日 。
2.非城區學校入學
入學兒童與其監護人須具有相應施教區(服務區)戶籍或房產 。
二、統籌安排入學
1.招生對象
(1)按施教區(服務區)入學條件不齊全的;(2)非本市戶籍 , 監護人在本市創業、務工 , 申請在本市入學的;(3)本市非城區戶籍,監護人在城區創業、務工,申請到城區入學的 。
2.申報要求
(1)按施教區(服務區)入學條件不齊全的(房產、戶籍獲證超時,使用祖輩房產但不能提供監護人無房證明 , 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等),需提供全家戶口簿、房產證等;
(2)創業類統籌入學:入學兒童監護人在本市創業、申請到本市城區入學的,需提供全家戶口簿(市外戶籍的還需提供監護人居住證)、城區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至少兩名員工的企業社保(不少于6個月)證明等;申請到非城區入學的,可參照上述要求;
(3)務工類統籌入學:入學兒童監護人在本市務工、申請到本市城區入學的,需提供全家戶口簿(市外戶籍的還需提供監護人居住證)、城區勞動合同 , 企業社保(不少于12個月)證明等;申請到非城區入學的,可參照上述要求 。
三、民辦學校入學
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其監護人在本市務工創業(須提供相應佐證材料)的適齡兒童 。
招生辦法
一、按施教區(服務區)入學
(1)入學兒童監護人通過“我的海安”APP,向施教區學校申報;(2)學校網上初審;(3)學校對通過網上初審的材料進行現場復審;(4)公示錄取名單;(5)入學兒童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校報到 。
二、統籌安排入學
【南通海安中學入學條件 2024南通海安入學招生公告】(1)入學兒童監護人通過“我的海安”APP,向相關學校(預約登記范圍見附件)預約;(2)學校網上初審;(3)學校對通過網上初審的材料進行現場復審;(4)統籌安排;(5)公示錄取名單;(6)入學兒童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校報到 。
統籌安排入學根據學校學額情況,明確預約登記范圍 。入學兒童監護人依據戶籍、房產、創業、務工地址向指定學校申報,不得跨區域申報 。如符合條件的預約人數超過該校統籌計劃數,則將所有初審通過對象搖號派位 , 未搖到號的協調安排到其他學校 。
非城區統籌入學由區、鎮教育管理服務中心在區、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招生計劃等情況,統籌安排到學額有空余的學校 。
三、民辦學校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做到招生時間一致,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報名參照公辦學校網上申請、材料初審和現場復審的基本流程 。
南通海安中學入學條件 2024南通海安入學招生公告

文章插圖
“我的海安”APP擬于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開放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網上報名 。報名辦法由各生源學?;蛘猩鷮W校負責培訓指導 。
相關說明
一、海陵中學、城南實驗小學本部、實驗小學本部、明道小學本部、第二實驗幼兒園本部招生繼續實行學位學段管理制度,即每學段內(幼兒園3年、小學6年、初中3年) , 對同一房產只提供一個施教區內入學名額 。對面積小于60平米的住宅,繼續執行幼兒園6年、小學12年、初中6年提供一個入學名額 。在該學位使用結束前不再另外提供入學學位(同一家庭除外) 。學位在相應學段結束前一次性釋放,中途不釋放 。
二、房屋產權證是指入學兒童監護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普通住房的全部產權,且載明為住宅用途 。商業用房、商住房、僅有部分產權的自住房、自主交易的小產權房、車庫等不作為入學依據 。居民的合法自建房、征收安置房視同“享有完全產權”,須提供建房報告、征收協議等憑證材料 。
三、城市更新被征收房屋家庭子女入學 , 兩年過渡期內,在新安置地所屬施教區學校或原住宅所屬施教區學校入學;過渡期后,在新安置地所屬施教區學校入學 。臨時性過渡處所,不作為入學依據 。
四、公租房或集體戶口居住的無房戶子女,父母和子女戶口必須同在公租房或集體戶口內 , 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權證或集體戶口本(證明)、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監護人雙方無房證明和一年以上的水電費發票 。
五、根據市教體局、住建局《關于購房網簽安排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學位的通告》精神,2023年5月30日后在我市購置商品房、未能取得產權證的,提供審批表、網簽備案合同、全款繳納證明、網簽備案合同不撤銷聲明、集體戶口簿等材料 , 由開發商統一申報,經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其子女可在相應施教區(服務區)學校入學 。
六、我市2023年公示的城區新建、改擴建學校服務范圍設置了三年過渡期,該范圍內的小學入學兒童,可自主選擇在原服務區學校或新服務區學校入學 。
七、為推進初中辦學改革,海陵中學、南莫中學試點公辦寄宿制學校,辦學地點在南莫中學,招生對象為具備一定條件的我市戶籍小學畢業生或外來創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八、為緩解海陵中學教育集團學位供給壓力過大、生均資源不足的問題 , 海陵中學北校區擬于今年秋季建成啟用,今年主要用于海陵中學七年級部分班級辦學 。
九、通揚河生態區(隆安北路以東、通榆北路以西、連申運河以南、新通揚河以北)范圍內原住居民或新購買商品房居民適齡幼兒就讀該區域內康乃邇、人才路、愛蒙、通瑞四所民辦幼兒園,給予不高于公辦園保育費收費標準的學位補助(2300元/學期) 。
十、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海安英才”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入學以及市少體校招生按有關規定執行 。
特別提醒:入學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監護人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 , 一經發現,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并列入失信名單 。秋季開學后市教體局將組織入學資料復核 。
日程安排
一、學校發布招生公告(6月20日前) 。
二、網上填報入學信息(6月22日至26日) 。
三、網上初審入學信息(6月22日至27日) 。
四、現場審核按施教區入學信息(6月28日至29日) 。
五、現場審核統籌入學信息(6月29日) 。
六、公示入學名單(施教區入學6月30日,統籌入學7月2日) 。
七、新生報到(7月5日至6日) 。
以上時間安排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可作必要調整 。
8月5日至9日 , 集中辦理新生補錄 。需要辦理轉學的,也在該時間段持申報材料(參照入學條件要求)在相關學校辦理登記 。
市教體局招生咨詢電話:88916823、88916223、88971831、88922012 。
各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另行公布 。
市教體局招生監督舉報電話:8891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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