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2024東莞特色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


2024東莞特色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
申請時間:8月2日至9月2日
申請對象:經認定、評定或經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議”確定的東莞市特色人才,含2022年1月1日前獲認定、評定或“一事一議”確定,且2022年1月1日后已辦理換領特色人才證書的東莞市特色人才;依據《東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實施辦法》(東府辦〔2021〕53號)確認的第一批特色人才(入選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依據《東莞市省級以上人才計劃配套服務實施辦法》(東府辦〔2021〕54號)確認的省級以上人才計劃配套服務對象(入選時間為2023年10月20日前) 。
補貼條件:
特色人才申領租房補貼應符合以下條件:
【東莞市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2024東莞特色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1)特色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購買過商品住房,未享受人才租住優惠和保障房租住優惠 。
(2)獲認定、評定為特色人才后,以本人或配偶名義在我市租住商品住房 。
(3)獲認定、評定為特色人才當月(含)后 , 至申請住房補貼時的期間內在我市工作 。
補貼標準:
東莞市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2024東莞特色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

文章插圖
在《東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實施辦法》(東府辦〔2021〕53號)(簡稱“《實施辦法》”)實施前,已享受完我市原特色人才租房補貼的,不做新舊政策差額補償;正在享受我市原特色人才租房補貼的,在《實施辦法》實施前已申請部分不做新舊政策差額補償 , 在《實施辦法》實施后申請的部分,按照《實施辦法》及本細則規定標準執行 。
辦理程序:
個人申請——初審——復核——安全信用審查——形成補貼名單——資金下達撥付 。
個人申請 。特色人才下載并填寫公告中的表格 , 連同佐證材料 , 經所在工作單位審核并加具意見后,按要求向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工作單位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局)提出] 。
申報材料:
東莞市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2024東莞特色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

文章插圖

東莞市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2024東莞特色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

文章插圖
資金撥付: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向各鎮街(園區)下達市級承擔的補貼資金 , 各鎮街(園區)按規定配套補貼資金,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 , 按偶然所得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向個人撥付補貼資金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