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創業補助政策文件 泰州創業補助政策


富民創業貸款
貸款對象
富民創業擔保貸款的支持對象為市區范圍內的全體城鄉創業者包括外地戶籍在我市創業人員) 。
重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
貸款額度
個人申請貸款的,對雇用3-5人的創業項目,貸款額度最高為30萬元,對雇用6人以上的,貸款額度最高為5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企業的,貸款額度最高為8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研發或文化創意類項目,最高額度可提高至100萬元 。
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供材料至人社部門辦理“富民貸”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至合作銀行及擔保公司辦理貸款 , 貸款結清后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 。
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補貼對象及條件
初次創業租用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含大學生創業園、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及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下同)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創辦的創業主體 。初次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經營場地創辦的經營主體 , 可享受租金補貼 , 已從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補貼(減免)的各類創業主體不享受此項補貼 。
補貼標準

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含大學生創業園)創業,2年內新注冊登記、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按照最高不超過房租50%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年的創業租房補貼,其中,個體工商戶每年最高補貼1萬元,企業每年最高補貼2萬元 。初次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經營場地的,租金補貼標準為一次性1000元 。
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
3.租房合同、房租發票、水電費繳費憑據等原件;4.創業主體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并填寫申請表 。
申請流程
創業主體應提供必需的材料向孵化基地申請初審后,由孵化基地向當地人社部門申領并提交申請資料 。申請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入創業主體在銀行設立的基本賬戶 。
一次性(初始)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及條件
首次成功創業(2年內在本市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依法申報納稅、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所創辦的創業主體 。
補貼標準
給予一次性初始創業補貼5000元 。

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
3.稅務部門出具連續6個月的申報納稅憑證;
4.帶動就業人員勞動合同;
5.創業主體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并填寫申請表 。
申請流程
初創主體應提供必需的材料向當地人社部門申領補貼 。申報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入創業主體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及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初次創業創辦的創業經營主體,初創主體需吸納其他勞動者就業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他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
補貼標準
初創企業招用5人(含)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補貼:招用5人以上的按每人 2000元標準補貼 。
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
3.帶動就業人員勞動合同;
4.稅務部門出具連續6個月的申報納稅憑證;
5.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并填寫申請表 。

申請流程
補貼對象應提供必需的材料向當地人社部門申領補貼 。申報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入初創主體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
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及條件
為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高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城鄉低保家庭、殘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含建檔立卡低收入殘疾人農戶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含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屬于特困人員的畢業生 。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享受補貼 。
補貼標準:給予畢業年度申請的畢業生1500元/人求職創業補貼,
申報材料:
《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花名冊》、院校統一出具申請學生的學籍證明;
2.《低保證》或低保證明;
3.《殘疾證》;
4.國開行助學貸款:提供助學貸款合同復印件及院校提供加蓋公章的貸款到款頁面截圖;
非國開行助學貸款:提供助學貸款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5.提供扶貧部門認可并加蓋公章的扶貧開發系統截圖或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相關材料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相關材料(須包含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
6.特困人員畢業生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
申請流程
畢業生和院校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進行申報、初審,人社部門進行審核、公示,報財政部門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 。
創業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及條件
具有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含畢業前2年的在校大學生)參加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創業培訓項目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
補貼標準
創業意識培訓補貼標準為400元/人 , 創業能力培訓補貼標準為1000-1200元/人,創業能力提升培訓補貼標準為1500元/人 。
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向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領補貼 。申領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由財政部門委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支付到培訓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
【泰州創業補助政策文件 泰州創業補助政策】政策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tSwpfjLNCzZR7u4WCot_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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