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門診特定病種 東莞門診特定病種申請流程


申請條件
參保人所患疾病應符合我市門特病種范圍及病種認定標準
辦理材料
1、《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原件(由醫生填寫),紙質,1份;
2、《門診特定病種就醫醫療機構定點表》原件(由參保人填寫),紙質,1份;
3、近三個月相關的病歷資料復印件,紙質,1份;

4、確診門特病種的相關檢查、化驗結果報告復印件,紙質,1份);
5、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正反兩面復印件 , 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正反復印件,紙質,1份;
辦理流程

1、申請人通過現場方式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
2、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時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經審查 , 參保人符合申請資格 , 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 予以受理;參保人不符合申請資格的,不予受理,出具《東莞市醫療保障零星報銷退單通知書》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后交參保人;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寫《東莞市醫療保障零星報銷補資料通知單》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后交一聯參保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

3、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批復 。
4、參保人符合法定資格、標準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 出具《門慢門特登記表》交參保人;參保人不符合法定資格的,不予通過,告知參保人不予通過原因;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填寫《東莞市社會保險醫療及生育待遇申領補資料通知單》交參保人補充材料 。
辦理地點
【東莞市門診特定病種 東莞門診特定病種申請流程】醫療保險聯網定點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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