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高考河南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 2024高考河南公費師范生招生


一、報考條件
(一)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考生需具有河南省的戶籍,考生戶籍所在地以高考報名信息采集時所填報的信息為準 。
【2024高考河南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 2024高考河南公費師范生招生】(二)思想品德優良,熱愛教育事業,立志長期從教 , 積極投身農村教育和特殊教育事業 。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同時要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相關規定和《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能夠較好地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
二、報考方式
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定向招生隨全省普通高考進行報名、考試、填報志愿 。實行“省來縣去”招生原則,即:全省招生 , 設崗縣就業 。考生根據各設崗縣(市、區)培養計劃,按照“1個院校+1個專業+1個設崗縣(市、區)”為1個志愿,每批次可以填報1-12個志愿,實行平行志愿 , 不設志愿調劑;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按相關招生文件執行 。

三、錄取方式
(一)投檔 。“地方優師”(含學前教育本科)、“學科教師”、“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地方公費師范生本科層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學前教育”地方公費師范生專科層次安排在專科提前批次投檔 。根據考生成績和高校定向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二)預錄取 。考生被投檔錄取后,培養高校將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定向培養協議書 。考生須在定向培養協議書上簽字,入學時憑錄取通知書、定向培養協議書報到 。若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或未按時報到,均視為放棄當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資格 。

(三)正式錄取 。考生入校后一個月內與培養高校、設崗縣(市、區)人民政府正式簽訂定向培養就業三方協議書,注冊高校學籍,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
四、有關政策
(一)地方公費師范生在校培養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 , 并補助生活費,享受國家獎學金等其他應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獎勵政策 。
(二)地方公費師范生畢業后,設崗縣(市、區)按照協議規定提供就業崗位,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通過考核招聘合格者為其辦理事業單位人員錄用、編制、工資等手續 。

(三)按照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 地方公費師范生畢業后到設崗縣(市、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時間不少于6年 。“地方優師”公費師范生、“學科教師”公費師范生畢業后 , 原則上安排在本縣(市、區)域內教師總體缺編、緊缺和薄弱學科突出的中小學校任教;“小學教育”公費師范生畢業后安排在本縣(市、區)域內鄉鎮小學、教學點任教;“特殊教育”公費師范生畢業后,優先保證在本縣(市、區)域內特殊教育學校任教,各縣(市、區)根據本域內實際,也可安排在具有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生的中小學校任教;“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畢業后安排在本縣(市、區)域內公辦幼兒園任教 。
五、有關要求
(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校要站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高度,充分認識實行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健全協調機制,強化工作責任 , 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
(二)各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召開縣域內普通高中負責同志專題會議,深入宣傳“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政策對本地中小學教師補充的重要性,激勵引導優質生源選擇報考地方公費師范生培養計劃 。要指導各普通高中組織有意向的考生按要求填報志愿,在考生被預錄取之后做好就業協議的簽訂工作 。
(三)有關高校要與省轄市、設崗縣(市、區)積極對接,主動配合各設崗縣(市、區)深入普通高中 , 做好宣傳資料的發放、招生政策的解讀、考生信息的統計、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簽訂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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