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醫保年限 無錫醫保免責期規定匯總

無錫醫保年限 無錫醫保免責期規定匯總

無錫醫保免責期規定匯總
職工醫保
單位新參保人員、重新就業人員
用人單位職工首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從辦理登記、正常參保核定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參保職工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再次繳納醫療保險費,自正常參保核定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醫保的繳費是按月繳納的,與勞動合同的解除和重新簽訂的日期沒有直接關系 , 中斷繳費則與新參保人員一樣,醫保費到賬次月享受醫保待遇 。中斷繳費期間的醫療費用則應由本人承擔 。

靈活就業人員
市區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戶(銀行繳費)的參保人,首次參保繳費或中斷繳費再參保的,3個月內只能使用個人醫療賬戶資金,不享受住院、門診統籌、門慢、門特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待遇 。
居民醫保
未在集中繳費期間參保繳費的
【無錫醫保年限 無錫醫保免責期規定匯總】參(續)保繳費后從醫保待遇期計算之日起實行90天責期,免責期內不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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